第五节 乡镇工业 兰西县乡镇工业企业的基础为农村手工业。1957年以前,除榆林、太平山、三合成、长江
有手工业社(组)归属县手工业联社外,其他乡只有少数村、屯根据季节需要开办粉坊、豆腐坊
进行短期生产。
1958年,“大跃进”时期,在“大炼钢铁”、“大办工业”的号召下,在高指标、高速度
和小型为主、遍地开花的要求下,社社队队掀起了办工业的高潮。年底,全县社办工厂 (包括
县属下放到公社的手工业社、组)共9个。1960年,根据省委“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工业一般应当
停办”的指示,结合兰西县的实际情况,对社办工业开始进行整顿。1962年,将手工业合作工
厂下放给公社的又收回来,由县手工业联社管理,各人民公社的联合工厂均压缩了规模,精简
了人员。1970年,省革命委员会下发《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多快好省地发展社、队工业》
的通知。但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此举没有收到明显效果。1975年,为指导社、队工业
的发展,县成立了社、队企业会战办公室,使社、队工业发展到19个,实现工业总产值(按1970
年不变价)307万元。1976年,根据“社、队企业要有一个大发展”的指示,县撤销了社、队企
业会战办公室,成立了社、队企业科,从生产设备、技术力量等方面对社办工业采取了相应措
施,年底,全县社办工厂发展到49个,年完成工业总产值(按1970年不变价) 475万元。1977年,
社、队企业科合并到第二工业科,1978年从第二工业科分出。成立第三工业科,本年社办工业
发展到60个,总产值(按1970年不变价)为891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社、队工业的发展,1979年将第三工业科改为人民公社
企业管理局。1982年后称乡镇企业局。县委、县政府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振兴农村经济,建设
繁荣幸福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本年,先后兴办了亚麻原料、粮油加工、农机具修造、
服装加工、制砖、食品加工和建筑、编织等企业,乡镇企业出现了一个较为兴旺发达的景象。
1985年末统计:全县共有乡镇工业企业50个、职工3 917人,固定资产年末原值1 137万元,工
业总产值为1 414万元(其中包括农村村办工业产值197万元),盈亏相抵后的利润总额为17万元。
附:1949—1985年兰西县各种所有制工业产值比重表
1949—1985年兰西县各种所有制工业产值比重表
附表4—1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