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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企业管理

第二节 企业管理



  

  兰西县邮电局建立初期,企业内部实行局长负责制。只设局长1人,会计1人,总务兼文书
1人。1958年以后。随着企业的发展,实行局长分工负责制,管理人员逐渐增加。 1962年以后,
为加强企业管理工作,设立了人秘、计财、邮政、电信 4个管理组。1973年以后,建立了邮电
党委,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局长分工负责制,充实了各组的管理人员。1981年和1982年为提高企
业的管理水平,在上级主管局的指令下,县邮电局进行2次较大的企业整顿。一次 是1976年恢
复性整顿,把“文化大革命”中被革掉的规章制度全部恢复,建立健全了有规律性的正常工作
秩序;再一次是1980年企业的建设性整顿,全面开展通信业务质量大检查,全局建立起原始登
记、统计、稽核、档案、表报等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了财务、物资、质量、技术等各项管
理制度,开始实行了全面计划、质量管理等现代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是年,开始实行党委领
导下的局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年6月7日召开了首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强化了局
长的企业管理职能,同时也提高了职工民主管理企业的意识,发挥了党委的监督保证作用。1984
年为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增设了党总支办公室。同时,为强化生产指挥系统,在局
长领导下,设立了行政办和人保、计财、邮政、电信、供应 5个管理股,制定了各股办的管理
职责及各类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邮电分支机构的管理,在县邮电局建立之初,榆林邮电支局,由县局任用支局长(不脱产),
各邮政代办所设所长 1人,业务由县局管理。邮政代办所转制为邮政营业所以后,所长由县局
任用。1962年以后,各邮电支局(所)由县局任用兼职支局(所)长。1985年为强化支局(所)机构
的管理,由县局任用专职支局(所)长,制定了支局(所)长职责及各类生产人员岗位责任制。

  生产班组的管理,从县邮电局建立开始,便由县局局长任用不脱产的班组长,实施生产管
理。直至1985年,班组长开始脱产,专抓管理工作,并制定了班组长职责及各类生产人员岗位
责任制。

  兰西县邮电局从建立到1985年底,企业管理工作不断加强,通信能力和经济效益逐年提高,
职工人数由1952年的28人。到1985年达到239人;固定资产由1966年 213 292 元,到1985年达
到2 013 592元;房屋由1952年496平方米。到1985年发展到4 762平方米;业务收入1952年22 034
元,1985年达到908 911元;业务总量由1960年的199 500 元发展到1985年的723 4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