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个体商业
第五节 个体商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兰西县的个体商业开始出现,并且发展很快。
随着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政策的落实,个体商业经销户逐年增多。1981年,全县有个体商
业户61家,从业人员221人,其中:饮食业 13家,服务业25家,其它23家。从1984年开始,兰
西县人民政府做出决定,允许个体商业户在银行建立帐户,挂牌匾、刻公章,准许在政策许可
范围内搞长途贩运,从而促使个体商业户猛增,到1985年,个体商业户发展到 641户,从业人
员1 541人,其中:饮食业52家,服务业87家,其它502家。这些个体商户的经营范围广、品种
多,主要有:服装、布料、鞋帽、日用品、熟食、副食、蔬菜、干果、鲜果、农产品、旧物、
家具、饭店、旅店、租赁、照像、洗染、眼镜、修表、修锁、修鞋、冷饮等近30个业类,上千
个品种。有定点的坐店、商亭,有临时的摊床、亭棚。还有走街串巷的游动摊车、马拉车和挑
担的叫卖。集贸市场的商亭白日营业,定点的坐店多是昼夜经营。个体商户,多为一户独自经
营,二、三户合伙者甚少。其进货渠道除县内、省内外,还远及辽宁、关内的河北、山东、天
津、上海、北京,甚至广州等地。经营的服装款式新颖,日用品多为市场奇缺,瓜果鲜美,分
等论价,群众欢迎。这些个体商业多分布在兰西镇、榆林镇、临江镇等较大的集镇内,有的村、
屯也有个体商业经销户,少则一家,多则几户不等。
1985年,个体有证商业发展到641户,从业人员1 541人,社会商品零售额达901.9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