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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饮食服务

第三节 饮食服务



  

  饮食服务公司位于县城十字街南路西,1958年组建,隶属于商业局领导。经过28年发展,
到1985年末,饮食服务公司已拥有职工440人,内设财会、人事、业务、物价、治保5个股,下
辖国营、合作饭店9家,旅社2家,浴池1家,照像馆2家,国营合作理发店3家,洗染部1家。现
有企业占地面积4 930平方米,其中:营业占地面积3 500平方米。

  一、饮食业

  清末,大批移民流入兰西,带来南方各省的地方烹饪技艺,具有地方风味的山西削面、包
子等流传至今。民国时期,饮食业规模有所扩大,出现了一些私人开设的饭馆。东北沦陷时期,
较有名气的饭馆有:王家馆子、荆家馆子。此时,由于日本侵略者强制推行“粮谷出荷”政策,
使兰西饮食业受到严重影响,饭店营业萧条。

  解放后,城区大小饭店仅有10余家。建国后,饮食业复兴,1949年,全县有饮食业16家,
1955年发展到19家。1956年,通过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将私人饭店组织起 1个合作
总店,2个分店。同年又成立了国营一食堂。 1958年,改福利公司为饮食服务公司,几家饭店
均纳入了饮食服务公司领导之下。1960年,又建立了国营二食堂。食堂保留了传统的经营方式,
就餐者多为工人。深受欢迎。1964年。大众饭店、站前饭店相继建成开业,曾一度间断过的主
副食,如春饼、大饼、筋饼、炸春卷,二拼凉晕等传统品种和风味重新上市。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饮食业在经营上强调“为工农兵服务”,取消了饭店的雅
座,服务到桌,后又实行“自我服务”,顾客自己排队买票,自取饭菜,自找座位,服务质量
下降,群众称饭店“冷、贵、脏”。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传统的经营方式逐步得到恢复,饭店门前挂起招幌。
恢复到桌服务,顾客点菜,响堂报菜等,同时还公布菜谱、价格。接受顾客监督。1979年后,
城镇出现了国家、集体、个人一起办饭店的好势头,大大缓解了进饭店排队和吃饭难问题。此
外,服务公司还积极本着“以大化小,以小化专”原则。将原来3家合作饭店化为 8家。4家国
营饭店化为15家。1981年,全县饮食业发展到64个,从业人员 829人,其中:全民所有制饮食
业10个,集体所有制饮食业17个,个体饮食业37 个,年饮食业零售额261.8万元。1985年,国
营饭店进行深化改革,实行承包经营,承包后的饭店更新了设备。增设了雅座、软椅、屏风、
衣帽架、台布、面巾纸、牙签、电风扇、电冰箱等服务设施和设备。

  1985年底统计,饮食业发展到236个,从业人员992人,其中:全民所有制饮食业13个,190
人;集体所有制饮食业19个,214人;个体有证饮食业204个。588人,年零售额399.3万元。具
有当地风味的榆林镇筋饼制作方法已传往外地。

  二、服务业

  民国时期,兰西县就有大车店、浴池(当时称澡塘)、照相馆、理发店(当时称剃头棚)、洗
染、修理、刻字等服务业。东北沦陷时,兰西县服务业较有名的有新德馨、和平店、四海店、
德顺店4个大车店及文明照相馆、苏家剃头棚等。

  解放后,兰西有旅店5家,大车店3家。照相馆2家,理发店5家,浴池1家,染缸房1家,消
费品修理服务业约20家,当时的服务业多集中在县城和榆林等地。

  建国后,服务业有所发展。1951年统计。全县有旅店、车店14家,理发店 13家,照相馆3
家。1956年,经过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将旅店、车店变为公私合营企业,将照相、
洗染、理发变为合作企业,私人澡塘被国营浴池所取代。县政府建起了招待所 1处,对外营业。

  1968年,建立兰西旅社和国营照相馆,并将公私合营服务业全部过渡为国营体制。

  1978年以后,服务业得到了迅速发展。1981年,服务业发展到70个,从业人员352 人,其
中:全民所有制服务业13个,136人;集体所有制服务业41个,139人;个体服务业16个,77人。
按行业分:旅店业 13个。101人;理发业15个,43人;浴池业1个,11人;照相业8个,36人;
洗染业1个,4人;消费品修理业17个, 105人;其他服务行业15个,52人。服务行业的增加,
促进了服务功能的改善,如有的旅店(招待所)开设了高级房间,为旅客订阅报纸,增设象棋、
电视机等服务项目;理发业的烫发、吹风等发式技术不断提高,发式变化多样,男发式有:分
头、平头、光头、学生头、背头、圆头、三七头、奔头等,女发型有青年式、波浪式、爆炸式、
荷叶式、含羞式、奔放式、侨宾式等,理发工具也一改过去一把推子一把剪,电推子,电梳子
得到应用;摄影基本结束了日光照相方法,摄影洗相开始采取电光方法。暗室、着色也开始用
电光设备。

  1985年,服务业发展到218个,从业人员 566人,其中:全民所有制服务业12个,159人;
集体所有制服务业29个,161人;个体有证服务业177个,246人。按行业分:旅馆业11个,177
人;理发业27个,86人;浴池1个,12人;摄影业23个,86人;日用品修理业 125个,172人;
居民服务业31个,3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