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医药
第四节 医药
医药公司位于县城十字街北路东,1956年组建,隶属于商业局领导。经过近30年发展,到
1985年末,已拥有职工 187人,公司内设业务、财会、人秘三个职能股,下辖医药站、药材站、
医药商店、药材商店和平山、燎原、长岗、榆林4个乡镇医药批发部。现有企业占地面积20 573
平方米,其中:药材加工生产占地面积6 842平方米,营业占地面积1 209平方米,营业长度503
米。
兰西县药品经营比较早。在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就有 3家药店开业,6处行医铺,1处
西医诊所。到民国年间,药店增加到15家,当时这些药店均为私人所有,经营上追求高额利润,
任意抬高药品价格。日本帝国主义侵占兰西后,有些药店则被日本人所控制,他们经营东洋药
品,掠夺中国人民财富。
兰西解放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医药事业的发展,把药材种植收购和药品供应作为提高人
民健康水平的一件大事来抓。到建国初期,本县私营药店已发展到14家。1956年。在私营工商
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将这些私营药店逐步改造发展成了药材公司领导下的国营企业。在药品
购进上,主要渠道是由省二级站供给,不足部分由省内外自行补充。医疗药品由省二级站按供
应区片每年有计划按比例地分拨,在药品脱销情况下则实行同各地国营药厂合同定货。
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药品购进额不断增加。1984年总购进额38.7万元,1985年总购进额
49.08万元。与此同时,经营药品种类也不断增加。1985年已达 1 500余种。其中:西药(包括
医疗器械)4类,830余种;中药50类。774种;中成药8类,45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