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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集市贸易

第九节 集市贸易



  

  集市贸易是我国传统交易形式。清光绪年间,随着双庙子街基的形成。便出现了集市贸易
交易市场,当时属不定期的天天集,交易品种多为杂货、旧货和鱼、肉、蛋、禽、蔬菜等。民
国初年,每天上市300余人(卖方),近100个品种。伪康德5年(1938年) 以后,日伪当局对人民
生活必需品实行“配给”,使市场交易一度冷落下来,但不属生活必需品的旧杂货、木制品等
一直比较丰富。兰西解放后。县民主联合政府积极支持私营工商业参与市场活动,长期被日伪
禁销的物资也进入了市场,使兰西县的集市贸易很快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先后在兰西镇内设立
过粮谷交易市场、牲畜交易市场和柴草市场。

  1958年刮“共产风”,贸易市场被砍掉,市场管理所被关闭。1959年后,根据国务院指示,
很快恢复了集市贸易,但由于管理不善,市场物资缺乏,秩序混乱,物价昂贵,一些人趁经济
困难之机,搞投机非法活动,使市场一直处于萧条状态。“文化大革命”中。集市贸易被当做
“资本主义尾巴”,滋生资本主义的土壤进行批判。

  近年在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指引下。市场管理本着“管而不死。活而不乱”
的原则,大力促进商品生产,疏通流通渠道,发展了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允许统购
派购的农副产品进入市场;允许日用工业品和手工业品进入市场;允许小商小贩进入市场。加
上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为集市贸易提供了新的商品来源。有效地促进了城乡和地区之
间的物资交流。1985年。全县有集市贸易场所14处,每天上市3 450人(卖方),上市品种近500
个。全年成交额约2 8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