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物资
第五章 物资
国营物资企业是有计划按比例地组织物资商品流通,供应城乡经济建设所需物资的部门。
解放以前,兰西县人民生产、生活所需主要原材料均为私人交易,自行采购。建国后,国家对
主要物资一直实行统一分配。50年代初,统配物资是由县计划委员会分配指标,需求单位按指
标到生产厂订货;统配外的物资是由商业等有关单位经营。1962年,正式成立县物资局,承担
着全县工业、农业、基本建设和人民生活所需物资的采购、供应、分配和管理工作。经营的物
资有统配、部管、省管的金属、化工、建材等类。这些物资均按国家计划指标进行调拨、分配
与供应。1968年,物资局改称物资公司,1972年将公司改称科,1985年又将科改称局,现内设
财务、人秘、业务 3个股,下辖金属机电公司、化工建材公司、燃料公司、木材公司、生产资
料服务公司,共有职工干部38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