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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煤炭

第六章 煤炭



 
  兰西县没有可供开采的煤炭资源。民国时期,由于工业落后,所需煤炭较少。解放以后,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煤炭需求量猛增。1956年,在木材公司内设煤炭门市部,专营煤
炭。1964年,煤炭业务由木材公司中分出正式成立煤炭公司,隶属于商业科领导。1974年,物
资部门成立了燃料公司。1978年,两公司合并称燃料公司,隶属于物资局领导。1985年,公司
内设业务、财会、储运、节约、人秘、计统6个职能股,下属3个煤炭商店、1个车队、1个驻肇
东县城办事处。人员由1956年的6人增加到1985 年的137人,储运场由组建时的5 000平方米增
加到现在的30 000平方米,储煤量由原来的3 000吨增加到现在的 35 000吨;经营方式也由使
用煤斗演变成地中衡。1985年,已有地中衡6台、汽车5台、拖拉机2台,年耗煤量已达 66 050
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