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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计划编制与实施

第二节 计划编制与实施



  

  一、计划编制

  30多年来,计委在编制计划程序上。基本没什么改变。一般来说。在编制前,进行社会调
查预测,掌握计划决策。进行综合平衡;在编制中。立足全局,保证重点,全面安排。

  1958年以前,兰西县年度计划都是定得晚,下达迟,变动多。给各项事业的发展增加了很
多困难。1958年以后,计委本着既要考虑年度计划的需要,又要考虑到同五年计划的衔接,加
强了计划编制的统管与落实。每年的八九月份便开始着手编制下年度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召开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传达贯彻国家和省、地计划委员会关于编制计
划的指导思想,掌握上级编制计划的内容。结合本县实际,提出编制计划的要求。各基层有关
单位,按照上级要求,发动群众研究制定计划,上报主管部门。县计委在综合平衡、衔接各种
比例关系的基础上,编制全县的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经反复修改后,上报政府
政务会或县长办公会讨论,然后再提交县委常委讨论,最后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定后上报省、
地计委。

  计划审批下达后,及时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实行“统一制定,分层落实,归口管理”
的原则。有效地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向着更快、更稳、更协调的方向发展。

  二、计划实施

  有计划地社会主义经济经过编制计划、执行计划、检查计划 3个环节。国家计划是以行政
命令方式强制执行,由管理部门实行宏观调控。微观引导等管理手段,保证计划实施。

  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农业因1956年和1957年遭受水灾。总产值下降到1952
年的实际水平。 工业生产与农业相反。出现增长势头, 1957年工业总产值实现 427万元,是
“一五”计划指标的102%。

  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受“大跃进”影响,前两年农业总产值分别比第一个五年计划农业
平均总产值增长24%和31%。1960—1962年,农业受灾严重,1962年农业总产值实现5677.6万元。
整个“二五”时期,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仍高于全国增长4.3%的速度。工业总产值在“大办工
厂”口号下出现高指标、高速度,“二五”时期平均每年增长5.5%,超过全国增长3.8%的速度。
1962年实现工业总产值559.9万元,比1957年增长31.1%。

  1966—1975年第三、四两个五年计划时期,农业生产取得较好收成。1965年,粮豆薯总产
量3.9亿斤,亩产粮食194斤。1975年,粮豆薯总产量突破5亿斤,比1949年增长120.4%。比1957
年增长79.9%,比1965年增长36.3%;亩产粮食276斤,比1949年增长106%,比1957年增长90.3%,
比1965年增长43%;社会商品零售额4703.2万元,比1949年增长12.65倍,比1957年增长2.13倍,
比1965年增长1.14倍。

  “五五”计划时期,国民经济经过调整,农业生产再度突破,1978年粮食亩产突破312 斤,
粮豆总产突破5.5亿斤。1980年工业总产值实现5 303万元。“六五”时期,农村和城镇先后实
行经济体制改革,指令性计划减少。1985年农业受水灾严重,粮豆总产量3.24亿斤,比1984年
粮豆总产量的6.5亿斤减产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