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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工商管理

第三章 工商管理



  
  兰西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始于1949年。当时在商业科内设有工商管理股抓此项工作。随着
各项事业的发展。工商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任务也不断扩大与增加。1950—1959年,主要是根据
国家的有关规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改造、限制、利用,加强了对全县的服务行业和手工
业产品的质量和价格、市场交易等项管理,打击了投机倒把活动。1960—1971年,主要是加强
市场管理和物价管理,重点还是打击投机倒把。1972—1980年,主要是加强集市贸易管理,打
击不法商贩,进行企业登记和商标注册。1981—1985年,主要是打击投机倒把和不法商贩,管
理集市贸易,保证正当交易。取缔黑市活动。管理全民和集体企业的购销合同,加工订货合同,
调解仲裁,管理外地采购推销人员,对企业进行登记,取缔无证经营。管理个体工商业户,对
全县企业使用的商标统一审查注册,使全县的工商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出现了市场
活跃,购销两旺的好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