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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计量管理与生产

第二节 计量管理与生产



  

  一、管理

  兰西县自建立计量机构以来,一直采取了管、检、修一条龙式的管理办法。

  1961年,由于全县实行国际单位制,因此加强了对衡器的管理,有效地制止了度量衡旧制
的使用。

  1964年,本县受省政府委托,兼管青冈、肇东两县压力表的管理和检定工作。“文化大革
命”期间,管、检、修业务处于停顿状态。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的1976年末,标准计量工作重新得到了恢复。因此,在管理上
扩大了检定业务,除检定城镇衡器外,对个别公社(乡、镇)衡器也进行了检定与修理,使城乡
贸易衡器全部达到了统一量值标准,非法衡器全部取缔。

  1985年,标准计量管理局和标准计量检定所分设后,局机关内部正式设立计量管理股,编
制 4人,主要职责就是在商品流通领域里,保障公平交易,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
其次是到工厂企业,帮助开展计量定级升级活动,督促企业在各工艺流程中,采取先进的计量
仪器、仪表,达到节能降耗和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

  二、生产

  1978年,兰西县计量管理所内划出一个杆秤车间,后改称兰西县衡器厂,属集体性质,经
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85年,有职工7人。该厂只限于生产2.5公斤、5公斤、10公斤3种木
杆秤,年生产3000余支,大部分杆秤销售在本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