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货币

第二节 货币



  

  清朝末期,币制较为紊乱,各种货币同时在市面流通,币值不稳,忽涨忽落,兑换手续繁
杂,群众深受其害。当时市面流通的货币主要有:宝银、制钱、江洋、铜圆、铜圆票、大银元、
小银元、大银元票、小银元票、官贴、羌贴等。宝银即银锭,原为市面的主要流通货币。后由
于携带和兑换不便,逐渐改银质货币为纸贴进行交易,从此延续封建社会两千余年的主要货币
绝迹于市面;江钱以吊为计算单位,500文为1吊;铜圆及铜圆票为本省官银号所出,钢圆每枚
作制钱16文,铜元票有 10枚、20枚、30枚、50枚、100枚、200枚6种;大小银元亦为本省官银
号所出,小银元以1.2元换大银元1元。大、小银元票为省官银号及广信公司所出,有1角、2角、
5角、1元、5元、10元6种。同时广信公司还发行官贴:有1吊、2吊、3吊、5吊、10吊、50吊、
100吊7种。羌贴即俄币,中东铁路建成后,羌贴逐渐流入兰西,羌贴以戈比(俄国货币单位)为
单位。1戈比即俄银币1枚、10戈比为俄银币1角、100戈比为俄银币1元。

  民国时期,县内市面流通的货币主要有:大银元、小银元、铜元票、羌贴、官贴、铜枚纸
币、哈币等。大、小银元及铜元票为清朝末期遗留的货币,民国时期继续使用。民国初期。羌
贴曾一度占据主要货币地位。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羌贴币值逐渐下跌,1927年不再使用。
官贴每1吊兑银1两,与现大洋等价交换、通用。铜枚纸币为省官银号,于民国5年(1916年)4月
所出。票面为16吊、32吊两种。以1000枚铜枚纸币兑换江钱32吊。民国期间,江钱已不流通,
但核算银钱市价仍以江钱为本位。哈币为民国 16年(1927年)由哈尔滨、东三省、中国交通3个
银行和广信公司所发行的钞币,票面有10元、5元、1元、5角、1角、5分、1分、5厘等8种。

  东北沦陷时期,通用货币为伪满中央银行所发行的国币,主币有 100元、10元、5元、1元、
5角5种。辅币有1角、5分、1分、5厘 4种。民国时期的哈大洋和官贴于伪满初期亦在市面流通。
伪康德元年(1934年)宣布以伪国币为唯一货币,将流通于市面的民国时期所发行的货币,一律
用伪国币兑换收回。其兑换率以伪币1元为单位。兑换官贴1 680吊,江大洋1.4元、哈大洋1.25
元。1945年11月兰西解放后。伪满国币仍在市面流通。进驻本县的苏联红军并开始使用“红军
票”,其面额有1元、2元、5元、10元、100元等 5种。1946年11月,东北银行总行印发“东北
地方流通券”,面额有 1元、5元、10元、100元、250元、500元、1 000元、5 000元、10 000
元、50 000元、100 000元等11种。

  1947年8月30日开始对伪满国币以八折回收。1949年12月,按1:30的比例(即红军票1元兑
换30元东北流通券)兑换苏联红军票。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成立,决定发行人民币
(称旧币)。人民币单位为元,面额有 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
1 000元、5 000元、1万元、5万元12种,62个版面。1955年3月1日,为适应国民经济建设的需
要,在财政收支平衡和物价稳定的基础上。开始发行现行的人民币(称新币),新人民币面额主
币有1元、2元、3元、5元、10元5种。辅币有1分、2分、5分、1角、2角、5角6种。以新人民币
1元兑换旧币1万元,回收旧人民币。1957年12月1日发行1角、2角、5分金属辅币、与现行流通
的同面额纸币等价使用。1964年4月15日根据国家规定,收兑苏联1953年给中国代印的 3元、5
元、10元3种票子。1977年以后,市面流通人民币面额有 1分、2分、5分、1角、2角、5 角、1
元、2元、5元、10元10种,共15个版面,其中:金属分币3种、纸币12种。

  附:人民币各种票面及发行时间表

   人民币各种票面及发行时间表

  附表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