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照明
第二节 照明
兰西自建县始到民国末年,县城无公共照明设施,街道夜间一片漆黑,镇内居民家庭和农
村一样,有的点麻油灯,有的用蜡烛。东北沦陷初期。居民开始用煤油灯(当时叫洋油灯)照明,
同时在正大街一侧的木杆(电线杆)上挂上了大煤油灯(用玻璃做外罩)做路灯。解放初期,街道
照明换上了汽灯(也是煤油灯的一种)。
1954年镇内开始用柴油机发电。供居民照明,从此有了电灯。
1957年建立小型火力发电厂,后又经过搬迁、重建和扩建。1969年接通了国网电之后,电
量大大增加,供电面越来越广。1985年全县城乡居民绝大部分用电照明,城内正大街和东西二
道街都安装了水银灯泡的路灯,全县市政、生活用电已达895万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