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公用建筑 清同治六年(1867年),经道士毛机云修关岳庙1座(今百货公司址)。
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经当时驻防的镇边军马队管带三等侍卫永山鸠工庀材重新扩建关
岳庙。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经兰西县第一任知县寿长修建县衙和官宅(今县人民政府址)正房
5间,东西配房各3间,二堂东西花厅正房各3问,二堂前东西配房各 3问,大堂5间,大堂前东
西配房各5间,仪门 3间,暨仪门前东西配房各5间,头门3间。东院正房3所各5间,配房3所各
3间,衙神庙1座;西院设检典史官宅,修正房5间。东西配房各 3间,大堂正房3间。东西配房
各3问,自典史裁撤,遂改做监狱。围墙四隅俱有炮台,墙东西南北各长 45丈。建县衙共领银
18 800两,尚亏钱由街基押租项下弥补。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在镇内西街(今中粮车队址)修建了7间砖瓦结构的天主教堂。
宣统元年(1909年)修建了兰西县第一座高等小学校(今县第一小学址)。
伪大同2年(1933年)修建了伪县公署大楼(今县政府址)。以后相继修建了康生医院(今低压
电器厂址) 、县俱乐部(今电业局址)、伪警察署(今消防队址)、兴农合作社(今县粮库址)和金
融合作社(今兰西镇政府址)等房舍。
从1950年开始,先后修建了县委办公楼、县医院和人民俱乐部。文教卫生部门还修建了兰
西县第一中学教学楼、教师进修校校舍等。此外县城其它各类学校、医院、文化场所也均为砖
瓦结构建筑。商业部门相继修建了县第一百货商店大楼、服务楼、供销营业楼和新华商场楼。
在企事业办公楼建筑上,发展变化尤为显著。先后修建了水产公司、农机局、林业局、工商局、
税务局、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公安局、广播局、建委等办公
楼。随着城镇建设事业的发展。城镇面貌有了很大改观,先后拆除了一批旧房屋,建筑了大批
楼房和砖瓦房。尤其是1984年县政府制定了《兰西县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以后,县城变化更为
显著。到1985年末县城内已有公有楼房32栋。
附:兰西县城内主要楼房建筑情况表
兰西县城内主要楼房建筑情况表
附表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