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农村供水

第三节 农村供水



  

  兰西县农村自古以来,就饮用井水、泉水或河水。解放后,特别是1950年后。开展了爱国
卫生运动的宣传教育,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增强了卫生观念。1958年农村大搞“五有
三勤” (五有:牛马有棚、猪羊有圈、鸡鸭有架、家家有厕所、户户有粪坑;三勤:勤起、勤
垫、勤打扫) ,加强了环境管理,改善了卫生条件。对农村水井也加强了管理。大多数的公用
水井加上了井盖。并建了井房子。1978年以后,农村不少地方开始用铁管和塑料管在屋内或庭
院打手压井,有的用水泥管打小井。初步改善了饮水条件。到1985年,改善饮水条件的农户占
全县农户的85%。

  从1982年开始,在榆林镇搞自来水工程,国家投资8.2万元,当年打了两眼深水井(一号井
深95米,二号井深125米),每小时出水30吨,当时是一井多用,既饮用,又灌溉农田。1983年
10月国家又投资9万元。集体投资 6.9万元,个人筹集4.5万元,正式开始建自来水工程,用两
个月的时间,安装主管道全长1 678.6米。副管道全长4 383米。镇内供水户达到600户,有3 000
人吃上自来水。1984年国家又投资13.5万元,集体投资5.185万元.个人集资7万元,又打了3眼
深水井(深度115米到145米)。到1985年主管道虽未延长.但饮水户数已增加到1 407户,使全镇
39%的人口吃上了自来水,从而改善了饮水条件,有效地防止了地甲病的发生。

  此外,平山镇也于1983—1984年搞了自来水工程,主要用于改良水质。但由于工程建设粗
糙,管道埋设过浅,加之时值冬季,当年未能利用,到1985年末仍闲置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