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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农村绿化

第五节 农村绿化



  

  兰西县在解放前后,除草原和少量天然林木外,绝大多数村、屯缺树少花,基本没有人工
绿化,尤其是县城西北部村、屯,多数是“光腚屯”。

  1981年《森林法》公布后,全县开始荒山造林,宅旁植树。庭院绿化,闲地种草,开展美
化环境活动。到1985年全县共栽植护宅林7 800亩,771个自然屯,四面绿化的658 个;三面绿
化的64个;两面绿化的9个,基本消灭了“光腚屯”。农民的房前屋后多数都栽种杨、柳树,
庭院大多栽果树,有些户栽种多达几十棵。农村种草的不多,但不少庭院都种了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