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党员 1946年 1月上旬。成立中共兰西县工作委员会,当时仅有的几名党员均属部队成员,并在
兰西县担任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干部。
县工委成立后,便在群众中秘密发展王立衡、车印权、曲万林、杨凤春、葛长荣、霍俊旺、
赵有林、马志春、苏玉汉等39名党员。到1948年公开建党前,全县共发展党员118名。
1948年 9月,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公开建党》的指示,中共兰西县委及时制定计划,培
训骨干,10月20日在长岗、临江、安义、榆林、康荣 5个区搞公开建党试点。试点中,首先把
土改中培养的82名积极分子吸收入党。试点后,又在工人、雇农、贫农及知识分子中吸收真正
有阶级觉悟,勇敢积极,为人正派,富于自我牺牲精神的先进分子入党。采取的办法是本人申
请,群众评议,组织批准。到1949年末,全县已发展党员1 235名。
1950年8月,中共兰西县委为了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
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整党整风工作。整风中主要学习了毛泽东主席关于《财政经济情况
基本好转的报告》等有关文章。通过整党整风,解决了少数党员干部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形
式主义、强迫命令、本位主义以及歧视单干户和打击新富农等问题。
1951下半年至1952年末,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顿全国基层组织会议和省委整建党的部署。
召开了全县党员代表大会,部署了整建党工作。整建党的形式主要是办党员训练班,吸收非党
积极分子参加,对党员进行系统的党课教育,用党员八条标准对照检查,在提高觉悟的基础上
进行党员登记。同时还清理了一些犯有严重错误和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整建党结束后,全
县共有党员1 546名。
1953—1954年,依据中央“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结合贯彻总路线、粮食统购和互助合
作运动进行建党工作,发展对象主要是具备党员条件的互助合作运动中的积极分子和各种群众
组织中的成员,并注意在空白村和农业合作社中发展党员。
1955—1956年,县委确定发展党员的重点是国营工厂、国营商业、手工业、信用社、事业
单位和行政机关中的产业工人、店员、教师和干部。农村主要是搞好党员教育,巩固基层组织,
个别发展。1956年末统计,全县已有党员3 273名。
1957年,根据中央指示,暂停接收新党员。1959—1960年,贯彻“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
坚持了高标准,严要求,两年共发展党员476名。
1961—1963年,贯彻中央“更加严肃谨慎,有控制接收党员”的指示,采取个别审查,个
别接收的方法,发展党员357名。
1964—1966年上半年,全县搞面上社会主义教育试点。根据中央“积极地、较多地、慎重
地接收新党员”的指示,共发展党员308人。
1966年 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组织处于瘫痪状态。至1969年以后,才逐渐恢复
了党的活动。但在此期间内,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破坏,出现了一股突击入党的
歪风,同时也取消了党员的预备期,因此到了1976年。党员总数猛增到9 127人。
1977年,发展党员工作开始走向正规,并恢复发展新党员的预备期的规定。
1978—1979年,建党的重点是在生产第一线的各级劳动模范和技术人员中发展党员,共发
展党员294名。
1980—1983年,继续贯彻“积极培养、慎重发展”的方针,有计划、有重点、有控制地发
展党员,共接收新党员590名。
1984年以来,坚持标准,突出重点。从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全年共接收新党员216名。
1985年末统计,全县共有党员10 869名。
附:几个年份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几个年份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表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