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党的重大活动
第三节 党的重大活动
一、解放战争时期
“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党领导人民先后进行了清剿土匪、民主建政、反奸清算、土
地改革、减租减息、大生产运动、农业互助合作、抗美援朝、“三反、五反”、镇压反革命、
社会主义三大改造、肃反、反右派斗争、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社会主义教再、“文化大
革命”、经济体制改革、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等重大活动。
1946年5月4日,党中央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之后。兰西县于 5月20日组织全县人
民开展了轰轰烈烈地土地改革运动。县工委领导深入农村组织农民镇压了全县最大的地主周鹏
魁、李治国等,并清算了他们的土地和财产。平分给了农民。是年12月,县工委还积极配合东
北民主联军投入剿匪斗争。
1947年5—8月,中共兰西县委开展划阶级、定成份工作。根据政策标准和资产情况,在宣
传教育、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本着自报公议,组织批准的方法进行。全县划分雇农17 191户、
贫农7 672户、中农4 981户、富农1 814户、地主2 434户。是年11月,为了响应中国人民解放
军总部发出的“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伟大号召,彻底结束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在中国的
统治,根据东北局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中共兰西县委动员全县青壮年踊跃报名,积极参军,为
全国解放战争做贡献。全县人民响应县委号召,有 3 267名青壮年报名参军。同时,县委还动
员全县人民捐款捐物,慰劳前方。全县上下积极行动,筹集军粮、干菜、军鞋、现款、肉类等
日用品,并出担架队、战勤车,为支援全国解放做出了积极贡献。
1947年12月,县委召开土地改革会议,贯彻《土地法大纲》和中共黑龙江省委提出的“彻
底消灭封建、半封建,彻底平分土地,贫雇农当家做主,彻底翻身”的任务。进而进行整顿作
风,“三查三审”,阶级站队。然后县委土改工作队深入农村,继续向群众宣传《土地法大纲》
和“打击地主,孤立富农,团结中农。依靠贫雇农”的政策。在建立群众组织、训练骨干、开
展斗争、进行诉苦、深挖财宝、划定阶级的基础上,开始进仃平分土地工作,并掀起了全县平
分土地的高潮。1948年3月,全县基本结束土地改革运动,共没收地主富农房屋 25 151间,牲
畜9 419匹(头),农具 16 855台(件),粮食583万斤,金银手饰等浮财折款392万元。农民人均
分土地7.5亩。
1948年3月之后,全县农民采取变工、换工等形式,组成互助组,进行生产。1949年3月,
全县各种互助组发展到4 847个,有24 133户参加。
1948年12月,兰西县开始建政。首先在长岗区长新村搞建政试点,同时取消农会。试点后
在全县铺开,于1949年4月26日结束。全县共建10个区、81个村、817个自然屯。按着条件民主
投票(投豆)选举干部734人,其中妇女干部9名。
二、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和开始全面建设时期
1949年10月 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兰西县委、县政府举行庆祝大会,会后组织各行
各业的数千名群众上街游行。
1950年8月7日,中共兰西县委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进行整风工作的精神,决定在全县
开展整顿党风工作。通过整风,教育了党员干部,增强了党的战斗力。
1951年 4月,县委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在全县
城乡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镇压的主要对象是匪首、惯匪、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
门头子和伪警、宪、特等。 在镇反工作中,县委要求各级领导,要紧紧依靠群众, 认真执行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全县
共逮捕反革命分子43人。其中:镇压汉奸2人,警察特务6人,恶霸5人,建军(土匪头子)2人。
依法判刑17人,依法管制反革命分子10人,从宽处理了反革命警察特务 1人。有力地震慑了敌
人,教育了群众。是年8月,中共兰西县委根据中央下达的《关于清理中层、内层问题的指示》,
制定了兰西县《关于清理中、内层的计划》,清理的重点范围是党、政、军、群机关、团体、
企业的干部和中、小学教师,打击的对象是反革命分子。共清出反革命和其他坏分子46人,其
中:汉奸16人。特务5人,土匪8人,蒋匪军、政、警、宪和反动党团骨干15人,刑事犯罪分子
2人。
1951年11月,县委又遵照中共中央和黑龙江省委关于开展“三反、五反”运动的指示精神,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三反、五反”运动,全县仅揭发出贪污案件就达 267起,均依法和有关
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有力地打击了资产阶级违法活动,巩固了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地
位,并在清除旧社会“五毒”方面,起到了移风易俗的作用。在运动高潮中,曾经发生过斗争
扩大化和逼供信的现象,在定案处理过程中得到了纠正。
1952年,随着打“老虎”(指贪污分子)斗争的进展,兰西县打“老虎”斗争形成高潮。在
这项运动中,参加学习班的有731人,当时被定为“老虎”撤职查办的64人(领导撤职查办3人),
坦白的191人,查出贪污资金(折合人民币)102万元。
1950—1952年,美帝国主义发动了侵略朝鲜的战争,党中央作出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
的战略决策。中共兰西县委动员全县人民积极参军参战。全县共出担架队员 600人,捐款21.2
万元,缝制慰问袋 480个,晒干菜37万斤,为支援前线购买飞机大炮和支援抗美援朝战争做出
了贡献。
1954年1月8日。 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决议》, 县委于 3月18日制定了
《巩固提高互助组工作计划》,这年底,全县合作社发展到429个,参加农户达9 977户,基本
上实现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化。
1955年,县委为了贯彻中国共产党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领导全县人民开展了对个体手工业
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全县很快掀起了“一化三改”高潮。到1956年,全县
基本完成了对个体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
1955年。县委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和省委 7月会议精神,成立了“肃反”办公室,在全县开
展了“肃反”运动。经过发动群众和深入调查,在243个单位、6 819名职工中,查出反革命分
子和其他坏分子46人,其中:汉奸16人、特务5人、土匪8人、反动封建会道门骨干 1人、蒋匪
军、政、警、宪9人、其他坏分子5人、刑事犯罪分子2人。
1956年3月至1959年7月,进行“审干”。全县列为审查范围的 3 033名,确定为审查对象
的341名,占审于总数的11.2%;查清后结论的170名,占审查对象总数的49.9%;写出调查报告
的155名,占审干对象总数的45.5%;最后,确定15人需调查补课。这次审干运动查出了一少部
分混进干部队伍中的反革命分子,进一步纯洁了革命队伍。
1957年, 中共兰西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 和中共黑龙江省委
《关于执行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计划》,决定在全县党员中进行一次整风,成立了整风领
导小组和整风办公室,全县划为40个核心组,参加整风的有92个单位.参加整风学习的共3 255
人。这次整风的主要内容是揭发批判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倾向。通过这次整风,教
育了广大党员和干部,增强了党性观念,紧缩了机构,精简了编制。全县先后撤销27个机构,
精简286人。其中:充实基层110人。下放劳动 176人。是年,中共兰西县委还根据中央《关于
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在全县开展了反右派斗争,到1968年夏季结束。当
时对确实存在的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进攻,进行坚决反击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但是,
反右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了,把192人划为“右派分子”。从1958年6月到1964年 5月,先后分
批摘帽97人。一直到1979年2月除2名确认为右派分子外,其余都予以平反,并落实了政策。
1958年,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精神,在全县农村开始
了人民公社化运动。首先在靖远乡(现兰河乡)进行建社试点工作。试点后,全县不到 7天时间
就全部实现了公社化。在 1镇、24个乡的基础上合并成21个人民公社,后又合并为13个公社。
在人民公社化过程中,违背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规律,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
性。是年,本县和全国一样,在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指引下,发动“大跃进”运动。运动中以
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泛滥,造成了国民经
济比例失调,损失浪费严重。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损失2 000多万元。
1960年兰西县委根据“大跃进”以来,由于工作的严重失误,加之连年的自然灾害,工农
业生产大幅度下降,粮食、副食品以及日用品供应紧张的情况。发出了《关于大搞代食品》的
指示,并采取低标准“瓜菜代”等应急措施,有效地解决了当时缺粮的供需矛盾。
1963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
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中共兰西县委首先在县委常委和县直企事
业领导干部中开展学习,进行回忆对比,揭发检举,互相帮助。并进行“洗手、洗澡”活动,
检查通过后,才允许“干部下楼”,并将检查情况装入干部档案。这次运动,又一次地教育了
党员干部,清理了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和铺张浪费行为,纠正了分散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进
一步提高了党的战斗力。
1963年冬季,兰西县委根据毛泽东指示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四条标准即:充分把群众发
动起来,就地改造四类分子,干部认真参加集体劳动,生产大幅度提高的要求,制定了《关于
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规划》,县委组织了工作组,深入到东方红公社进行了社教面上试点,
于1964年5月结束。
三、“文化大革命”时期
1966年5月中旬,兰西县委成立了“文革”小组,全县首先在“小五界”(学术界、教育界、
新闻界、出版界、文艺界)开始了“文化大革命”。是年6月,兰西县第一中学贴出了揭发单位
领导的第一张大字报。接着,县委召开了17级以上干部会议,撤销了“文革”组,成立了“兰
西县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这年 8月,哈尔滨市学生来兰西串联,兰西县第二中学首先成立
了红卫兵组织,臂带红袖标。走上街头。同时,开展了“大破四旧、大立四新”、“横扫一切
牛鬼蛇神”运动。9月1日,由兰西一中的“一二二一”造反团,县人委机关的“先锋战斗队”,
县委机关的“八八红旗战斗队”联合发起召开“炮打县委司令部”大会。大会把斗争的矛头指
向县委、县人委的主要领导。至此,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开始陆续遭到批判。 9月中旬,兰西县
也开始有学生外出串联。10月,各中学开始揪斗工作组。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踢开
党委闹革命”。造反组织很快就发展到200余个,各级党的组织逐渐处于瘫痪状态。
1967年 1月15日,县委、县人委机关的造反组织揪斗了“两委”机关的主要领导,并且进
行非法夺权。20日,文教系统揪斗干部形成高潮。至此,全县党政机关全部瘫痪。
1968年 2月,兰西县也搞起了“忠”字化运动和“红海洋”活动。普遍戴“忠”字牌和毛
主席像章,跳“忠”字舞。进行“三敬三祝” (人们每天早、午、晚饭前饭后。班前班后,会
前会后都到毛主席像前三鞠躬,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1968年5月至1969年末,兰西县革命委
员会开展了所谓“深挖三特、一叛,清理阶级队伍”的活动。在这项活动中,全县被抄家的70
余户,有的被逼上吊、跳井,酿成了一批冤、假、错案。
1969年8月。兰西县整党建党工作开始,成立了整党建党办公室。在试点的基础上,抽370
名工人、农民、干部组成整党建党工作队,进驻城乡各单位。在整党建党中,运用了揭露矛盾、
“吐故纳新”、“火线整党”、“开门整党”、党员“自我革命”、“群众评议”等方法,吐
故33名不合格的党员,纳新823人加入中国共产党党组织。
1970年,兰西县革命委员会决定,在全县开展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贪污盗窃,反对投
机倒把和反对损失浪费(简称一打三反)运动,共查出“反革命案件”96起,其它案件366起。
这次运动又酿成了一些冤、假、错案。
据统计:“文化大革命”中, 兰西县到上海、北京、延安等地串联的学生500余人,社员
300余人,职工100余人。镇内支出串联费1万元。农村支出串联费36万元。全县共揪斗935人,
其中:县团级干部8人,部办科级干部149人,一般干部137人,农村大小队干部369人;工人148
人;知识分子103人;学生21人。兰西县国家干部被定为“走资派”的119名,农村大小队干部
定为“走资派”的130名,“三反”分子42名,漏划右派10名,“叛徒”7名。“坏分子”79名,
“有严重历史问题”的 92名,“特务”36名, “现行反革命”4名。 “保守派头头”71名,
“国民党党员”134名,“漏划地富”21名,“三青团”9名。“土匪”35名,“贪污盗窃嫌疑
犯”109名。后来经过甄别,绝大多数人落实了政策,分批解放,恢复了名誉。
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共
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在进行正本清源、拨乱反正、纠正历史遗留
问题的基础上,把工作着重点重新转移到经济建设上。并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
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全县从1983年开始,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而彻底破除
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和“一大二公”的经济模式,解决了人民公社当时存在的分配上的
“大锅饭”,劳动上的“大帮哄”等弊端,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发生了
显著变化。到1985年,各种类型的专业户、重点户已发展到占农村总户数的 30%,各种类型的
经济联合体发展到 1 200个。《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下发后,县委在总结前段
工作的基础上,以改革为动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农村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的基础上,逐步调整了产业结构,使农、林、牧、副和乡镇企业的比例更加合理。在工业生产
上。认真执行了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方针,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扩大了企业自主权。提
高了工人的主人翁地位。有效地调动了产业工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获得了产值、利润同步增
长的经济效益。在整党工作中,中共兰西县委于1984年3月8日批转县委宣传部《关于1984年全
县在职干部学习整党文件的安排意见》,要求在职干部认真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
重要文献》、《毛泽东主席论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邓小平文选》3本书。1985年6月26日,
中共兰西县委举办了县直机关整党领导骨干、联络员训练班,会上传达了上级有关领导的讲话。
训练的主要目的是:使党员同志在思想上、理论上、行动上。学懂弄清这次整党的指导思想和
基本方针,摆脱“左”的束缚,积极自觉地参加整党和领导整党。在工作上,明确了这次整党
的基本任务、方法、步骤和标准要求,为开展整党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教育工作上,认真
贯彻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农村在中、小学中试行了校长、党支部书记职
责范围,准聘、试聘教师等改革制度。精神文明建设也取得了好成绩。1984年以来。在城乡各
地开展了以“五讲、四美、三热爱”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活动,各级党政机关干部,特别是
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行动。通过开展这项活动,公共场所秩序、卫生面貌、服务态度和服
务质量大为改观,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新思想、新道德、新风尚逐步形成。歪风邪气大大收
敛,涌现出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带动和促进了物质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