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党校
第五节 党校
一、机构
1948年 7月,县委成立党员训练班(简称党训班),承担党员教育训练工作。1952年党训班
和兰西县地方干部训练班合并,仍叫党训班。1958年8月,党训班改称党校。1968 年10月改称
县“五·七”干校。1978年恢复党校,校长由县委书记兼任,配有专职副校长和理论教员。1985
年,党校内设教务处、行政处、总务处。党校主要任务是组织城乡党员干部、职工学习马列主
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科学文化及专业知识,为党培训基层领导骨干。
二、训练
1948年,县委开办第一期整党建政骨干训练班。训练县、区、村党员干部和区青年团书记
及区、村妇女主任 100人。学习时事、党的基本知识、支部工作、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及当前
工作任务五项内容。
1950年,县委开办第二期干部理论训练班。训练县直、区干部、村党支部书记和部分党员
共814人,重点对学员进行了党的基本知识和时事教育。
1955年,党训班分3期对商、粮、供系统的主任、会计、统计、营业员共255人进行了反贪
污浪费、时事政策、业务经营管理教育。
1958年党校成立后,主要培训县直机关股级以上党员干部,各公社秘书、组织、宣传委员、
监察委员、妇联主任、团委书记共 332人。1958—1960年,为培养发展新党员,还培训了非党
积极分子和准备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重点对学员进行了党的基本知识和时事教育。
1960—1961年,结合整党整社,贯彻《农业六十条》,纠正“一平二调”问题,对党员分
期分批举办短期训练班,每期训练班约150人,学习10天,共培训县、社、村三级党员干部3 821
人。
1962年,党校结合当前形势。举办 6期短训班,每期半个月,培训县直机关股级党员干部、
农村公社助理、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民兵营长共 697人。学习内容以哲学为主,并请县
领导作时事报告。
1968年10月,县委党校改为“五·七”干校后,举办了多期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县内原党
政机关干部分期、分批到干校边学习、边劳动。学习内容多是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
的理论”。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县委党校得到恢复。
1978—1981年,先后举办了12期学习班,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班。真理标准补课学习班,
农村大队干部学习班,公社党员干部学习班,文教卫生系统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班,培训学员799
人。培训内容主要是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把人的思想逐步统一到四个现代化建
设上来。
1982年,举办两期干部轮训班,学习哲学和中共十二大文件及《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
史问题的决议》,共训练干部200余人。
1983年,举办干部哲学轮训班。学习哲学和中共十二大通过的新党章。培训党员干部 185
人。
1984年初,党校教育进行改革,重点以培训第三梯队干部为主,普及干部的中等教育,二
年毕业,发给文凭,承认学历。到1985年末。共培训学员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