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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民组织

第二节 农民组织



  

  一、农会

  1946年,兰西县建立农民联合会。当时各区、村、屯也均设立了农会组织。该会以雇农、
贫农为主体,领导农民开展反奸清算斗争运动,其口号是“一切权力归农会”。

  1946年底,全县共建立起农会组织近170个,会员达9 000余人。

  1947—1948年,农会组织发动农民群众,对地主阶级进行斗争,特别在减租减息、反奸清
算、土地改革、征集粮草、发动青壮年参军参战、组织儿童妇女支援前线、参加大生产运动等
方面起了积极作用。

  1949年,进行普选。根据党的团结中农政策,农会吸收中农参加,成立了区、村农民大会、
农民代表会及其委员会。1950年初,经过普选,在建立基层政权(简称建政)后,撤销了农会。

  二、贫下中农协会

  1966年9月5日,兰西县组织成立了以贫下中农为代表的筹备委员会。当时的各人民公社、
生产大队、生产队也都相继成立了贫下中农协会和筹委会。

  1967年10月7日,召开了兰西县首届贫下中农代表会。到会代表1 420人,赵德明当选为协
会主任委员,各公社、大队设贫协委员会,小队设贫协小组。

  1969年,全县各级贫下中农协会(简称贫协)派出代表进驻学校、供销合作社和医药卫生等
部门参与管理。

  1978年,县设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79年,县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同时也撤销了全县各级贫协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