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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妇女组织

第三节 妇女组织





  一、组织机构

  兰西县妇女组织成立于1946年 6月,当时称妇女会。1948年改称兰西县民主妇女联合会,
肖忱任主任。1950年,召开兰西县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通过选举成立县民主妇女联合会。

  1957年,改名为兰西县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妇联组织停止活
动。1973年,根据中央指示,中共兰西县委决定恢复妇联,同年 4月,召开了县妇女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了县妇联第七届委员会。

  妇联的基层组织,解放初期一般称“妇女会”,实行会员制。1948年,县妇联将基层妇女
会组织逐步改为代表制。区设妇女会,村设妇代会。从1950年开始,逐步建立了区、村妇女联
合会,定时召开代表大会行使职权。人民公社化后,公社(镇)设妇女联合会,大队设妇女代表
会。1980年,随着社队企业的发展,女工日益增多,一批社队企业里建立了妇女代表会。1985
年,全县18个乡(镇)均设立妇女联合会,178个村设妇女代表大会。

  二、代表大会

  1950年,召开兰西县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韩波当选为妇女联合会主任。

  1953年11月,召开兰西县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韩波再次当选为妇女联合会主任。

  1956年8月12日,召开兰西县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298名,大会听取了县委
的政治报告。检查总结了上届妇女联合会的工作,确定了下步工作意见,选举了新的执行委员
会,潘淑艳当选为妇联主任。

  1959年8月26—28日,召开兰西县第四届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249名,会一议的主
要内容是:鼓足干劲,掀起增产节约新高潮,听取第三届执委会妇女工作报告,会议形成了:
关于全县广大妇女积极行动起来,鼓足干劲,迅速掀起增产节约运动新高潮,为取得今年生产
跃进而奋斗的决议。会议选举了有15人组成的执委会,常桂芝当选为妇联主任。

  1963年3月21日至4月1日,召开兰西县第五届妇女代表大会。到会代表170人。会议主要内
容是:传达省妇联第二次代表会议精神,总结上届妇女工作,形成了今后妇女工作意见。会议
选举产生了有17人组成的执行委员会,胡学莲当选为妇联主任。

  1965年8月28—31日,召开兰西县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到会代表340人。会议的主要内容
是:围绕突出政治,突出毛泽东思想进行了讨论,会议选举产生了有17人组成的执行委员会,
常文琴当选为妇联主任。

  1968年,正处“文化大革命”高潮时期,兰西县妇女代表大会没有召开。在当时的县革委
主持下,于 3月5—8日召开了兰西县革命妇女代表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动员妇女积极参
加“文化大革命”。会议选出了有13人组成的兰西县革命妇女常设委员会,温景坤当选为县妇
代会主任。

  1973年4月27—29日,召开兰西县第七届妇女代表大会,到会代表462人。会议通过了:关
于举红旗,抓路线,鼓干劲,争上游,为社会主义建设作贡献的决议。会议选出了第七届妇代
会常务委员11人,执行委员35人,岳春芳当选为县妇联副主任,是年6月任主任。

  1980年9月23—28日,召开兰西县第八届妇女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代表450人。会议的主
要内容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肃清“林彪、
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流毒,充分发挥妇女在四化建设中的作用,推动全县妇女工作的健康开展。
会议选出了第八届妇代会常务委员9人,执行委员30人,高敏当选为妇联主任。

  附:历届兰西县妇女代表大会简况表

   兰西县历届妇女代表大会简况表

  附表10—7


  注:表内空格无资料可查

  三、主要活动

  解放后,广大妇女走向社会,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半边天”
作用。1947年后,妇女组织积极参加当时减租减息、反奸清算、土地改革运动。在解放战争、
抗美援朝运动中。全县广大妇女支援前线,送夫、送子参军。制做军鞋 8 900双,缝制慰问袋
430个,晒干菜3.7万斤,为支援前线做出了较大贡献。

  1950年《婚姻法》公布后,妇联与司法部门互相配合,广泛开展宣传,揭露、批判封建婚
姻的种种罪孽,从此才使婚姻自主、简化婚礼、建立团结友爱的和睦家庭逐步形成风气。

  1951年 5月,中共兰西县委发出《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指示后,妇联积极组织广大妇女
参加工农业生产。特别是农村有60%的妇女参加了田间生产,为农业大发展做出了贡献。

  1957年,全国第三届妇代会确定“勤俭建国,勤俭持家,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奋斗”的妇女
工作方针,全县妇女组织积极宣传贯彻教育妇女省吃俭用,开展多种多样的家庭副业生产。农
村妇女纷纷走出家门,积极参加当时的开渠、打井、修水库和农田建设等繁重的体力劳动和社
会的各种活动。1960年,仅参加农业生产的妇女就多达5万余人,占全县妇女总人数的45%,是
年,还成立了养禽专业队146个。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级妇联组织均停止了活动。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妇女工作得到了重新恢复。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妇女参加工农业生产和各项工作的日益增多,特别是
农村妇女积极从事养殖、种植、加工、运输、服务业,已成为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生力军。同
时,各级妇女组织为了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利益,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和
少年儿童等工作。尤其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妇女组织承担了大量的思想发动和具体组织工作,
使得这项工作一直持续不懈地进行。全县绝大多数青年妇女自觉做到晚婚、晚育,采取节育措
施。

  到1985年,全县从事机关、企事业和农业生产第一线工作的妇女已达12万余人,妇联接待
妇女来信来访,提供法律咨询,协同司法部门处理上百起残害、虐待妇女儿童的案件。先后涌
现出县级“五好家庭”500户,县级以上“三八红旗手” 350人。1984年9月,第三中学模范女
教师、共产党员杨淑霞,忠诚党的教育事业。14年如一日,满腔热情地为祖国培养下一代,被
命名为全国优秀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