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基层选举
第二节 基层选举
兰西解放初期,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区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均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下,通过工会、农会、青年团、妇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和民主党派、社会人士民主协商产生。
1949年 1月16日,在长岗区长新村搞选举试点。选举时由群众提出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
人情况,经协商后确定正式候选人。最后由群众以“投豆”(投票)方式进行选举,豆粒数多者
当选。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产生过程为:党派代表由各党派自行推选;县人民政府代表在
县长、副县长、政务秘书、各委主任、各科(局)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及
各区区长中选出;军队代表由县武装部自行选举;群众团体代表由各团体自行选举;农民代表
由各区人民代表会议选举。兰西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共选出 180名代表。其中:工人、
农民占60%,党、政干部和军队代表占10%,工商界、教育界代表占8%,民主人士占2%,其它占
20%。
1953年起实行普选。每次普选均成立选举委员会,按《选举法》规定。由全体选民选出县、
区(乡)两级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区(乡、公社、镇)人民代表的选举,历届均采用直接选举方
式,代表由本区(乡、公社、镇)选民直接选出。县人民代表的选举,自第一届至第七届均采取
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即由区(乡、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县人民代表。从1980年第八届
县人民代表大会起,县人民代表采取直接选举方式产生。即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县人民代表。
县人民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各阶层和各行业都占有一定的比例,县第八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共379名代表,其中:工人代表占13%.农民代表占18%,干部代表占 30%,解放
军代表占1%,文教界代表占21%,其他方面代表(学生、居民、独立劳动者等)占17%。第九届人
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知识分子代表增加。农民代表减少,在 357名代表中,工、农代表
143名,占40%;干部代表111名,占31.1%;知识分子代表71名,占19.9%;解放军代表4名。占
1.1%;其他方面代表28名,占7.8%。同时,这届人民代表在选举产生时重视了革命化、年轻化、
知识化、专业化,在357名代表中,35岁以下的占40%,大、中专毕业生占代表总数的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