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施政纪略
第四节 施政纪略
一、会议制度
政府行政工作会议 1950—1985年,政府每年召开一次行政会议。行政会议由县长召集,
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及县直机关全体行政干部参加。主要内容是:总结部署年度工作,贯彻落实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所作的决议或决定。
政府政务工作会议1950—1985年,每半年召开一次政务会议。会议由县长召集,政府各委、
办主任及科、局长参加。序列外各部门负责人及乡(公社)、镇长列席。主要内容是:讨论通过
本届政府任期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解决在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的
问题;部署和总结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讨论政府成员的自身建设问题。
县政府委员会议1951—1954年,每季召开一次。由县长召集、政府委员参加,各委、办主
任及科、局长列席。主要内容是:审查政府工作报告;决定年度各阶段政府的主要工作。
县人民委员会委员会议 1955—1966年,每季召开一次。由县长召集,人民委员会委员参
加,各委、办主任及科、局长列席。主要内容是:审查政府工作报告;决定年度各阶段政府的
主要工作;在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处理日常工作并主持召开人民代表大会。
区(乡、公社、镇)长联席会议兰西解放后至1985年,联席会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由县长召
集,各区(乡、公社、镇)长参加,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主要内容是:部署和总结全县征购
粮、支前、税收、城乡建设等农业生产和农村各项工作。
县长办公会 1957—1985年,县长办公会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由县长或常务副县长召集,
有关副县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席。主要内容是:研究解决涉及两
个以上副县长分管的若干部门的工作或分管副县长协调后仍难以解决的问题;听取有关部门的
专题汇报;讨论研究临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政府常务会 1984—1985年,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县长召集并主持,全体副县长、调研
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省政府、地区行署和县委
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讨论准备向上级政府和县委、县人大报告的重大事项;
讨论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县政府一个时期的工作安排和部署;讨论
各部门、各乡镇报请县政府决定的重要问题;讨论县政府发布的地方性法规;讨论落实有关政
策问题;审查财政预决算;审查城镇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重要事项;讨论县委、县人大交办
的重要事项;决定召开政务会议。
各种专业会议专业会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由主管副县长召集,各部门负责人或有关部门负
责人参加。主要内容是:根据政府每个时期的工作部署,对分管战线或部门工作及时安排,并
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保证该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情况,也可召开非常设机构成员
会议研究某些专题性工作。
政府党组会党组会一般一季召开一次。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主要
内容是: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政府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政府系统的干部问题;研究
政府序列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政府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贯彻省、地和县委重要会议
精神和指示。
二、分工负责制度
县长对政府工作全面负责,并对一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副县长协助县长做好
分管方面的工作,对分管部门和乡镇的年度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
对政府组成人员及序列外的各部门负责人均确定岗位结构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成
立考评组织,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评比。
正、副县长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工合作的原则,对下级提出的请示报告和问题,分轻
重缓急,难易程度,范围大小,分别召开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现场办公会或协商对话会。
从速予以答复或解决。
县政府办公室正、副主任,经县长、副县长委托或授权,可同有关部门协调好关系,解决
具体问题;县政府秘书,受主管副县长的委托。可负责调查处理本条战线各有关部门或基层单
位的一般性问题。
三、联系制度
由县长或县长责成常务副县长、办公室主任分别负责同县委、人大和政协的主要领导或常
务领导、办公室主任进行沟通联系。凡需要提交县委讨论决定的问题,事先与县委常务副书记
沟通情况,办公室准备议题材料,提前 3天送县委办公室列入议程。县长或常务副县长按要求
及时参加人大常委会议。对需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讨论的工作报告、地方性法规、干部任免和
决议草案等重要事项,事先做好准备。于会前 7天送交人大办公室。对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
决定以及对人民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按县政府领导成员分工,认真地贯彻执行。
为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政府召开的常务会议、政务会议、行政会议,邀请人大常委会派人
参加。
县政府有关改革、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生活等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由县长或
常务副县长同政协主席或常务副主席联系,在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就委员关心的问题,邀请政
协委员座谈、讨论,充分听取意见。对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由常务副县长按程序批办。有关
部门办结后,交由政府办公室综合情况向政协作出办理结果的说明,同时答复提案人。
县政府及其办公室的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简报及其它材料,及时报送县委、县人大并抄
送县政协。
四、调查研究制度
政府成员每年都用三分之一左右的时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解决
问题。并把调查结果写成经验或调查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和指导全县工作提供可靠的依
据和建设性意见。
五、信访制度
县政府领导成员对上级和县委批示的重要信访案件,及时认真地批阅,并亲自督办;建立
群众来访接待日。亲自接待处理群众来访案件;每季轮流到信访部门处理一次重要案件和积压
疑难案件,并深入分管战线和部门检查信访工作情况;主要领导亲自阅批人民来信,并及时复
信。
县政府各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分管本部门工作的县政府领导成员负责,指定专人负
责信访工作。县信访办每季度向县政府报告一次县政府领导成员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六、学习制度
为了提高政府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政府全体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带头学
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专业知识和领导科学;学习行政和经济法规,不
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政策、业务水平。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原则,除按时参加县委统
一组织的学习外,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有针对性地解决改革、经
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些实际问题。
不同的历史时期学习的内容也有所不同。解放后,为纠正极端民主化和反对党内不良思想
倾向的滋生和发展。主要学习了《反对自由主义》等文章。建国后。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者
参加理论学习, 学习内容为《政治经济学》、 《经济建设常识读本》、《联共(布)党史》和
《社会发展简史》等;具有高小以下文化程度的分别编在初中、高小、初小、扫盲 4个班,参
加文化学习。农村干部主要结合“五、十制”(即下乡工作十天,回区开会、学习 5天)安排学
习。1964年,主要是学习毛泽东的《实线论》等哲学著作。“文化大革命”期间,以毛泽东著
作“老三篇”及《毛泽东语录》为主要学习内容。提出天天学、月月学、年年学的口号。1978
年,全县各级干部把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1980年,有系统地组织
机关干部学习了4个专题,即:①社会主义所有制问题;②社会主义生产目的;③ 农业生产是
国民经济的基础;④改进国民经济的管理。1981年。主要学习《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
等。1982—1985年。又陆续学习了《党员必读》、《邓小平文选》、《陈云文选》等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