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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篇 民政

第十三篇 民政



  
  东北沦陷时期,统治阶级对民政工作重视不够。兰西解放后,县成立了民主联合政府,从
此民政工作开始出现了新局面。党和政府把搞好民政工作作为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分忧解难
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1947年,在县政府内设民政科,科内设优抚救济股。39年来,机构虽多
变,但民政工作的宗旨没变。特别是建国后,通过宣传贯彻《婚姻法》,对革命军属的优抚与
抚恤,安置复员退伍军人,对退职的老、弱、病、残职工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对生活困难户、
五保户的生活照顾、帮助灾区群众战胜灾害、安置移民、收容遣送自流人员、支前支边、殡葬
改革、烈士陵园的建设和管理、兴办福利工厂等,把共产党对人民的温暖送到干家万户,密切
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调动了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
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