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残疾人安置
第二节 残疾人安置
1958年,县委、县政府为了解决城镇残疾人和优抚、救济对象的生活问题,兰西县成立了
全民所有制的社会福利工厂。
福利厂建厂初,国家投资3.5万元,自筹资金3 000元。入厂工人有105人,其中:烈属3人,
军属4人,复员军人7人,复员军人家属6人,残废军人家属2人,国家长期救济户 7人,社会上
临时贫困户43人,其它33人。
建厂初期。只能制麻刀和做大豆腐等。1961年,增加了织草绳、草包和办畜牧场等项目。
当时有厂房15间,年产值6万元。1966年,改为“五·七”工厂。1968年,改为综合工厂。1970
年,又增加了烘炉、胶车修理、亚麻纺织3个车间,工人达65名,有资金40万元,年产值7万元。
1973年。恢复了社会福利工厂名称。1975年,工厂增设制纸板车间。到1976年,产值达到
9万元。1978年以后,修配车间、烘炉车间规模缩小,每年产值在 10万元上下。1981年,有厂
房52间,工人84名,其中包括聋、哑、残18人,孤身 5人。1982年实行改革,改为全民所有集
体经营。工厂实行厂长负责制。工人实行计件管理。改革后,产值达11万元。1985年,新扩建
厂房37间,有车间、办公室、仓库共60间,工人84名,年产值为,15.4万元,利润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