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移民与自流人口安置 根据省委指示精神,1955年兰西开始有计划地接收移民和自流人口。1955—1959年
移民和自流人口情况,详如下表:
1955—1959年移民及自流人口情况表
附表13—4
1961年,自流人员流入较多,县由民政局主管,同时抽调粮食、公安、商业等单位人员参
加,成立了自流人口收容遣送站。1961—1964年 8月,共收容来自山东、河北、辽宁等省自流
人员756人,直接送回原籍482人,送肇东中转站257人,其余人员就地安置。1964年9月至1971
年末,收容自流人员121人,送交肇东收容中转站。 1972年1—8月,收容流入城镇和农村的自
流人员184人,除12人送原籍外,其余172人都送肇东中转站。自1965年至 1974年1月15日。在
兰西县农村落户的有427户、1 348人,大部分安置在幸福公社移民新村,其余安排在各公社落
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