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信访工作 解放初,人民政府就已开展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当时在政府办公室内设 1名信访秘
书。1975年,设信访接待室,1979年,成立信访科,1981年,改为信访办公室。
土地改革之后,来信来访的主要内容是婚姻纠纷或打架斗殴。随着政权的巩固和农业合作
化的实行,1950—1956年,来信来访的内容有了新的变化。镇内多是揭露有关“三反、五反”
问题,农村多是反映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1957—1962年,由于自然灾害和“左”
的思想影响,来信来访数量大大增加,有残废军人、复员军人、五保户要求解决生活中的吃粮、
换季等困难的;有对被划为“右派”不服的;有对“镇反、肃反”结论有意见的。1962—1966
年,来信来访较少。内容一般是关于精简下放、评定工资等方面的。“文化大革命”期间,由
于政策混乱。出现的问题更多,来信来访多是围绕被错划“右派”、被错划现行反革命及军烈
属、五保户生活困难等一些问题。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来信来访急剧增加。较为突出
的问题是有关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要求生活照顾等。1980—1985年,由于党的各项政策
得到了落实。来信来访数量逐年减少,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关于历史遗留问题。包括
过去被错误开除、遣送农村及在武斗中致残致死等问题;二是关于揭发检举一些党员干部以权
谋私、损公肥私、假公济私等问题;三是关于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后,个别地方的五保户、困
难户生活无着落的问题;四是关于民事纠纷及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等问题。
为做好信访工作,县的信访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处理有结果”
的原则及党的政策办事。同时,还建立了每周五由县委常委成员和副县长轮流接待人民群众来
信来访的“信访接待日”制度,并且随时批阅处理来访信件。接待来访人员。对重要案件实行
“三定”(定结案时间、办案人员和办案质量)、“一包”(一包到底)制度,实行由信访办牵头,
邀集有关部门联合办案的方法。另外还建立健全了《领导岗位责任制》、《处理人民来信人员
岗位责任制》、《办案人员岗位责任制》、《乡镇信访干部岗位责任制》等各项制度。
附:几个年份信访情况统计表
几个年份信访情况统计表
附表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