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篇 劳动人事
第十四篇 劳动人事
兰西解放以前,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所有,生产劳动场所简陋,工人从事生产多无安全保障。
工人受资本家的雇佣条件苛刻,随意辞退,工人受尽压榨剥削,生活无保证。1946—1948年,
政府对伪满遗留下来的工人失业问题很重视,但也仅能组织其进行小型手工劳动和搞副业生产,
以维持生活,亦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建国后,由于国民经济恢复发展,兰西县国营、合作、
联营的工业日益增多,就业问题相应地得到了解决。1949 年全县有全民职工1 707名,1985年
为21 844名,比1949年增加 20 137人,平均每年增加559人。在国家《劳动法》颁发之后,工
人参加生产劳动,工资福利待遇有了保障,生产安全也有了措施。工人既参加生产劳动又参加
生产管理,真正成了国家和企业的主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特别是实行改革以来,兰西县兴办了一大批集体企业和个体企业,
基本解决了大批青年的就业问题。
清代、民国时期。政府工作人员较少,除财政、税务、教育、卫生、特警等部门设专人管
理外,其它行业很少设人理事。
东北沦陷时期,伪满政府办事人员增加。很多部门名为中国人自理,实为Et本人控制,伪
政权实为日本人服务。
解放初期,县级机构留用一少部分伪职人员,后来有的被清除出去,有的留用。1947年在
剿匪反霸、减租减息、土地改革等政治运动中,党培养和锻炼了一大批工农干部,这些干部为
兰西县干部队伍奠定了基础。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干部队伍逐渐扩大,国家历年都分配一批
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来县工作,为兰西县干部队伍增添了新的力量。
“文化大革命”时期,干部队伍遭到破坏,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遭到摧残。中共十一届三
中全会以后,各级干部政策得到落实,尤其是知识分子干部得到妥善安排使用。1984年以来,
党的干部政策实行了改革,各级领导班子。均按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和条
件进行配备。特别是实行离退休制度、招聘制度以来,知识结构、年龄结构更加合理。1985年,
开展整党整纪工作。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都有明显提高,更加适应四化建设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