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兵事
第四章 兵事战备
第一节 兵事
一、剿匪斗争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二月,“两响”纠集70余人扑兰西正蓝旗(县城河东部)三界练会。
焚毁会房,戕兵民5人,伤4人;三月十一日盗匪李蒙古纠伙40人。俄匪 5人,于兰西抢掠,北
乡会队营警合败之;二十八日马贼“山崩”、“黑字”70余人袭兰西西北武家窝堡,管带富保
昌会乡团合剿之,夺获杂色马 3匹;四月二日马贼40余人。掠兰西之葛家崴子,路总车式文、
景泰、杜万禄以马队30名,会俄官格尔久克及富保昌马队击之,毙匪20余人,路总崔永和获炮
头曹清海;七月十五日,贼匪入兰西境,十六日匪道“山崩”、“填河”、“填江”、“橇字”、
“洗字” 300人窜入兰西城西村屯,投刺县署,约午后入城,管带英顺所部俱出剿,城内无兵。
英顺示以镇静,传令进剿,一面飞请援队,匪疑其有备未敢攻,县城得以保全;八月“东洋乐”、
“打五省”复扰兰西,傅岐标击之,败贼对周家,贼人奔,岐标蹑之,至八里荒、女儿城、转
心湖、泥河以北,屡败之,生擒贼4人,毙10余人(引自《呼兰府志》)。
二、“打五省”等攻占县城
民国10年(1921年)3月1日,一支号称“打五省”,并配合有“跨海”、“三海”、“跃山”
等共约四五百人的队伍攻入兰西城 ,捣毁监狱, 放出“犯人”125名, 夺走县印一方,江钱
133.2万吊,现洋1 740元,各种枪支94支,子弹33 390发,并绑走县征收局长、商会会长等共
5人(引自《呼兰府志》)。
三、抗日斗争
伪康德 7年(1940年)夏历七月二十日凌晨,抗日联军第十二支队约40人,根据获取的情报,
在行至城西共荣村(今红星乡)大武家窝堡屯南约300米处进行设伏,很快伪县公署4台汽车往西
北方向行驶,到了伏击圈后,抗联将士进行了射击,当即击毁一台,其余 3台仓皇逃窜。抗联
将士焚毁了汽车,便向“三肇”方向转移了。
同年夏历八月初二,抗日联军第三路军第六支队一行36人.在支队参谋于天放的率领下,
于凌晨 5时,开进北安村(今北安乡)三合成屯。队伍进屯后,受到群众热烈欢迎。支队指导员
朴吉松(朝鲜族)在街中心给群众讲了话,做了抗日救国的宣传,并散发了传单。同时还在村西
头大车店召开了群众大会。群众杀猪备饭招待自己的队伍。下午 2时许,日军的讨伐队配合伪
满的山林警察 400余人,包围了三合成屯。双方展开了激烈战斗。经过一个小时左右的激战,
毙敌10余人。敌人动用了掷弹筒(即俗称小炮),炸毁了几家民房。抗联官兵为了保存实力,避
免群众伤亡,决定从屯东面突围,撤出了三合成。在这场战斗中,抗联战士杨占山牺牲,赵连
生负伤,群众无一伤亡。
四、解放县城的战斗
1945年9月3日。日本帝国主义宣布无条件投降。除日军政人员已逃走外,伪县长苏堃等一
些反动官吏与大地主谢春廷相勾结,纠集警察、特务和社会渣滓组织所谓“保安队” 130余人,
妄图继续统治兰西县。我东北人民自治军第七师十旅六团奉命解放兰西,于同年10月开进兰西
县城南的榆林镇,准备接收并解放县城。占据县城的“保安队”竟以武力顽抗,并叫嚷“迎接”
国民党“接收”兰西,于是东北人民自治军于11月 7日进攻县城,与妄图顽抗到底的“保安队”
展开激战,经过两天激烈的巷战,“保安队”终被彻底击溃,于11月 9日凌晨解放了兰西城。
在这场战斗中,我军牺牲1人、伤2人。
五、消灭残匪的战斗
1945年冬季,一伙被苏联红军追剿的政治土匪号称“曹团”,有 1 000余众,从巴彦县境
窜逃来兰西河东一带,在程家油坊屯(临江镇红光村),苏联红军以坦克和装甲车10余辆进剿。
开始苏联红军从车内用轻武器射击,效果不大,之后用机枪、坦克炮一齐打,最后消灭匪徒大
部,其余溃逃。
1946年春末,“中校”、“四季好”等4股土匪约1 000余人窜入靖远区(今长江乡)大双榆
树屯。由于几股土匪内讧,分别驻扎在本屯秦、郝两户地主院内。以“中校”为首的 3股土匪,
要把“四季好”给“捆”了。此时驻防兰西县的东北人民自治军第六十二团闻讯,派出马、步
兵 1个连的兵力进剿。土匪凭借地主院墙和炮台拒守顽抗,双方激战不下,六十二团官兵冒着
土匪火力,翻墙跳入院内,把土匪打散,这场战斗经过两个小时,我军只牺牲一人,歼灭土匪
20余人。匪首“四季好”被当场击毙。
1946年春末,一股号称“邢兽医”的土匪40余人,侵扰到安义区(今北安乡)的王江屯,把
当地农会会长王衡、行政村委员王贵桥给捆绑上要劁。桌子、刀子等都准备好了,幸而驻防本
县的第六十二团闻讯赶到,用小炮把土匪打跑,他俩才得以幸免。
县境内的土匪,在驻军六十二团和县大队的围剿下,到1947年上半年被全部击溃,纷纷解
散回家,经过登记,政府发放给“安逸证”,安心从事生产。同年 7—11月,政府把那些民愤
较大、罪恶累累的贯匪和匪首,一并抓起来,共枪毙 700多,至此全县土匪基本消灭,使土地
改革得以顺利进行。到了1948年。全县境内已无匪患,保证了村级政权的建立,为全县人民创
造了从事生产、工作的安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