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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师构成

第二章 教师队伍

第一节 教师构成


  

  私塾教育时期的塾师,多数是在私塾读过书的人和落第秀才。清末至民国初年的初等小学
教师多数是初级师范学校或师范传习所毕业的学生。两等小学堂的教师多数由呼兰、齐齐哈尔
等地的师范毕业生担任。

  民国时期,小学教师大多数由师范传习所的毕业生担任。

  东北沦陷时期,国民初级小学的教师由师道特修科毕业生担任。国民优级小学的教师由师
道本科毕业生和具有多年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

  解放初期,各学校仍然由伪满时的教员执教。为了肃清奴化教育残余思想。使其服务于新
民主主义教育事业,县民主联合政府对教师实施了“团结、教育、改造”的政策,使这些教师
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1949年以后的几年中,兰西县第一中学的大部分毕业生相继从事了
教育工作。同年,全县有中学教师17人。小学教师320人。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到1966年末统计。全县小学有教职工 1 435人。其中:专任教
师 1 023人。在这些专任教师中,高中、中专学历以上的毕业生有38名;初师、初中学历的毕
业生有826名;不足初中学历的有159名。普通中学有教职工293名,其中:专任教师219名;教
初中的 183名,教高中的36名。这些中学专任教师中,有48人是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有31人
是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中专、高中毕业生占120名。

  “文化大革命”期间,教师下放农村锻炼,加之师范院校停办,教师来源中断,部分“文
化大革命”中的初高中毕业生任教,使整个教师队伍的师资水平明显下降。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教师队伍的文化水平有所提高。1979年后,大中专毕业生陆
续分配到学校任教,从而改变了教师队伍的结构。

  1985年。在147名高中专任教师里,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14人。高等学校专科毕业和本科肄
业两年以上者37人,高等学校专科肄业未满两年的 4人,中专、高中毕业及以下的92人。普通
中学有专任教师 1 116人。其中:高等学校专科毕业和本科肄业两年以上的49人,高等学校本
专科肄业未满两年者7人,中师、高中毕业的943人。中专、高中肄业及以下的 117人。小学专
任教师3 164人,其中:中师、高中毕业及以上者1 258人,中师、高中肄业及初中毕业的1 672
人。初师、初中肄业及以下的23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