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教学计划

第三章 教学

第一节 教学计划


  
  

  1945—1949年,小学的学年编制是一个学年分为两个学期:上学期3月1日至 7月20日;下
学期8月20日至翌年1月14日,每学期授课时间,农村初级小学18周,城镇完全小学19周。中学
的学年编制也是一学年分为两个学期:上学期3月12日至7月25日;下学期8月25日至翌年1月15
日。每学年授课时数上学期17周,下学期18周。

  1964年,对1963年执行的中小学教学计划作了必要的调整,1963年执行的小学教学计划中,
高小开设语文、算术、历史、地理、自然、生产常识、体育、音乐、图画和周会。其中:语文、
算术、历史、自然、体育、音乐、图画和周会均安排两个学年;地理和生产常识,各安排 1个
学年,每个学年设 9门课程。调整后,高中所设课程未变。语文、算术、体育、音乐、图画和
周会仍按两年安排,历史、地理、自然和生产常识各按一年安排。每个学年同时开8门课程。

  1976—1977年学年度,上学期自1976年8月10日至1977年1月16日,下学期自 1977年3月10
日至1977年7月25日。 全学年约41周, 其中:小学一、二、 三年级每学年教学时间38周;
四、五年级每学年教学时间为36周,小学每周36—40课时。中学一、二年级教学时间为34周;
三、四年级为32周,其余时间为学工、学农劳动,放假及机动时间。

  1978—1979年开始执行教育部1978年颁发的《全日制中学小学计划试行草案》。学年编制
为:上学期为3月1日至7月15日,下学期8月15日至翌年1月1日。每学期实授课时间,上学期为
17周,下学期为18周。

  1981年3月13日,国家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

  同年下学期本县小学开始执行这一教学计划。 4月,国家教育部门颁发了《全日制六年制
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同年下学期本县中学开始执行此教学计划。截止到1985年,
一直执行教育部在1981年颁发的《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和《全日制六年制
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每学期授课时数:上学期不少于17周,下学期不少于18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