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能源节约
第五节 能源节约
一、沼气
1976年6月,兰西县科委确定一名干部抓农村能源工作。同年,在城郊公社发展大队建1个
10立方米的水压式沼气池。在兰西二中建1个6立方米沼气池。分别在7、8月份投料产气。
1981年4月,由科委负责农村能源工作的同志率领3名农民技术员赴明水县学习建沼气池技
术,6月份在兰西县幸福公社曙光大队建6立方米全封闭沼气池 2个,获得成功,使无照明电的
偏辟乡村点上了沼气灯.并用沼气灶烧水、煮饭、蒸馒头。据实测,每个沼气池可使用 3—4个
月,每日可做两顿饭。点1—2盏沼气灯,全年可节省烧柴 1 500公斤,节省煤油15公斤。截止
1985年4月份,在移新乡、远大乡、临江镇共建沼气池15个。
1985年 5月,农村能源工作转由县农业局负责。但随着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由于
下池原料不足,沼气工作基本停止。
二、节柴灶
1984年 6月,在康荣乡东胜村二队搞了改灶节柴试点工作,经试验效果很好,受到了当地
干部、群众的欢迎。 7月份,县政府在康荣乡召开全县改灶节柴工作现场会,会上,科委主管
农村能源工作的同志讲解了改灶技术,并进行了现场改灶。通过技术指导,仅一个多月的时间,
全县就改灶3 600多个,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据统计:当时全县78 432个农户中约有54 902
户烧柴不足,占总农户的 70%。因此,改灶节柴工作在农村大有天地。以一个五口之家的农户
计算,改灶前一日三餐约耗烧柴8.75公斤,全年合计共耗3 193.75公斤,折合标准煤约1 688.05
公斤。 而改灶后, 节柴率以34%计算,五口之家的农户每日可节柴2.975公斤,全年合计节柴
1 085.875公斤。核标准煤573.94公斤。到 1985年末,全县已有三分之一的农户进行了节柴改
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