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文化馆(站) 伪康德 2年(1935年),兰西县在当时县城内关岳庙附近建立县民众教育馆,主要是为一部
分青年补习功课和到馆里搞些文娱活动等。
1948年,县政府为加强对文化事业的领导,建立了兰西县民众艺术馆。1949年 9月18日正
式改为兰西县文化馆,编制 7人,主要任务是负责社会文化教育;配合党的工作,宣传马列主
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及国内外时事;管理城内职工业余教育和组织群众业余文化
活动。
1956年7月,实行馆、站分开,文化馆编制增加到14人。设榆林、泰康乡2处文化站,编制
16人。当时全县有23个业余剧团,演员 220名,文化馆人员经常下乡对他们进行辅导。到年末,
又在太平、长岗、城郊乡设文化站。1957年,文化馆用 6台幻灯机在镇内街头巡回演出,活跃
了人民业余文化生活。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时,全县15个公社都建立了文化站。1964年县文化
馆迁到十字街东.与现在的兰西县第一百货商店毗邻,面积为630平方米,编制16人,下设创作、
文艺、美术、文化企业、后勤 5个业务组。“文化大革命”初的1968年,文化馆被撤销。人员
解散, 从事文化艺术的同志有的被打成“资产阶级反动权威”被批斗。 职工重新分配工作。
1969年又恢复文化馆,作为毛泽东思想宣传站,任务是搞阶级教育展览馆等活动。中共十一届
三中全会以后,通过拨乱反正,使文化事业走向正轨,并且得到很大发展。各公社文化站逐渐
恢复。在太阳升(榆林)、 东升(长岗)、东风(临江)、团结(平山)、 燎原、红光、胜利、幸福
(移新)、星火、红旗(兰河)、奋斗、远大、红星、东方红(长江)14个公社成立了国家办的文化
站,负责抓群众业余文化活动。1979年县文化馆工作人员14人,内设创作、辅导、美术、文艺
4个组。
兰西县文化活动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曾多次受到省、地有关业务部门的好评。1952年县
文化馆被省评为先进文化馆,当时负责文教工作的副省长王梓木为此颁发了奖状。同年,文艺
作品《李桂香打柴》(大鼓书)、《东大坝说了话》、《十袋盐》(二人转)均获省创作奖。作品
刊登在《黑龙江文艺》上。农民业余作者郑福庭创作的表演唱《光荣灯》。由黑龙江省文工团
演唱后灌成唱片,流行于全国。文化馆颜宪武创作的国画《塞村烟雨图》在北京青年艺术馆展
出,深受参观人员的好评。作品留在了北京。1972年,省文化局、团省委召开评选辅导儿童文
艺活动先进会议。兰西县文化馆被评为先进单位。1985年,在省举办的各市、县美术干部作品
展中,兰西创作的《柳荫下》(木刻)、《初春》皆获奖。到年末,有黑龙江省曲艺家协会会员
1人,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会员 1人,黑龙江省戏剧家协会会员1人,黑龙江省音乐家协会会员
1人。
30多年来,随着各项事业的发展,文化馆的规模由小到大,人员由少到多。文化活动越来
越广泛,已成为全县群众文艺的综合指导部门。全馆现有职工14人,下设办公室、文艺组、美
术组、创作组。
附:建国后兰西县文化馆业余创作作品获奖情况表
建国后兰西县文化馆业余创作作品获奖情况表
附表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