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1950年
1947年-1950年
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
本县先后4次组织担架队开赴前线,支援人民解放战争。
县公安大队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十三团,开赴前线,参加四平战役。
县投资100,000元,创办铁工厂。
成立县中西医联合会。
设县工商科,下设市场管理委员会。
设东北银行绥化办事处。
9月17日,撤销绥化专员公署,绥化县归属黑龙江省。
1948年(民国三十七年)
2月,设县人民法院。
全县农村开始办临时、三大季和常年互助组。
县和四方台建第一良种场,开始培育农作物新品种。
省建团工作组来绥化建立毛泽东思想青年团。
农村自发建起3个供销合作社。
全县建立4处朝鲜小学。
改龙南贸易分局为绥化贸易公司。改龙南商店为贸易公司第一百货商店。
建县制酒厂。
设县武装部。
8月,县在正白三屯搞公开建党试点。
1949年
1月 改毛泽东思想青年团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
2月8日 召开绥化县第一次工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绥化县工会委员会,成立绥化县总
工会。
春季,成立绥化县民主妇女联合会。
3月 设县武装科。
5月 建县地方国营制砖厂。
月13日 改绥化县政府为绥化县人民政府。
8月26日至9月1日 召开本年度中国共产党绥化县第一次代表会议。
9月6日至9日 召开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绥化县第一届代表大会。
9月 召开绥化县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
设县供销合作社联社。成立县工商业联合会。
成立县中苏友好协会。
设县防疫委员会。
设县房产管理委员会,开始收房租。
10月1日 全县各界人民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1月15至17日 召开本年度中国共产党绥化县第二次代表会议。
11月19日至22日 召开绥化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
1950年
2月 全县开展肃清吸食鸦片毒运动。
2月 设县林业科。
5月 取缔了“大同佛教会”、“龙华佛教会”、“一贯道”、“先天道”、“混元门”
等二十余种反动封建会道门。
6月9日 召开本年度第一次全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
6月 召开绥化县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
6月25日 全县开展“抗美援朝”运动。
设县卫生科。
改县人民检察署为县人民检察院。
改城区人民政府为绥化镇人民委员会。
设绥化铁路局。
设县计划科。
设县农林科。
8月18日 召开中国共产党绥化县党员代表大会。
9月11日至15日 召开本年度第二次全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
10月10日 召开绥化县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
10月 成立中国人民抗美援朝绥化县分会,组织首批医疗队赴朝。
改县武装科为县人民武装部。
11月13日至16日 召开本年度第三次全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
12月9日至12日 召开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绥化县第二届代表大会。
12月10日 开始以30元苏联“红军票”兑换1元“东北流通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