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1955年-1957年

1955年-1957年


   1955年

  2月18日至20日 召开绥化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3月1日 全国发行新人民币,本县开始以1:15,000元比值收兑旧人民币。

  3月8日 改绥化县人民政府为绥化县人民委员会。

  3月6日至10日 召开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绥化县第六届代表大会。

  3月28日 召开绥化县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

  4月 改第一区人民政府为绥化镇人民委员会。 撤销四方台、永安两镇,改农村11个区
人民政府为区公所。

  5月 中央农业部部长廖鲁言来绥化检查工作。

  7月30日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实行兵役制。

  8月 全县掀起合作化高潮,几天时间将全县初级社合并成220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镇内实行粮食供应。

  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改为“工资制”。

  县法院设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

  正黄五业余剧团代表县参加省群众业余文艺汇演大会,获一等奖和剧本创作奖。

  成立县手工业劳动者协会。

  建立绥化第三中学。

  改工商科为商业科。

  设县医药公司。

  设县食品公司。

  10月 撤销县人大常委会。

  10月15日至16日 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绥化县第一届委员会议。16日成立中国人
民政治协商会议绥化县委员会。

  12月19日至23日 召开绥化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1956年

  中共绥化地区委员会,绥化专员公署驻绥化。

  3月26日至30日 召开中国共产党绥化县第二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4月 撤销农村儿个区公所,划为30个乡、2个镇。

  5月4日至6日 召开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绥化县第七届代表大会。

  5月18日 绥化地区军分区驻绥化。

  6月22日至24日 召开绥化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8月 镇卫生所与中医联合诊所合并为县中医院。

  9月1日 县委创办《绥化报》。

  9月1日至3日 召开绥化县第四届妇女代表大会。

  10月25日至29日 召开绥化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址信

  全县工商业公私合营。

  宝山乡新胜大队供销社领导出席全国财贸系统劳模大会。

  建黑龙江省绥化地区“八一”拖拉机配件厂。

  工人工资改革,实行八级工资制。

  县投资755万元,建中学8所、小学21所,翻修扩建中小学校舍212所。

  设县水利科。

  改文教科为教育种、文化科。

  12月 县滑冰运动员郑弘道、任士俊代表省队参加全国速滑选拔赛,分别获男子全能第
一、第四名。

   1957年

  4月 全党开展整风运动,“大鸣大放”。 在反击“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向党进攻时,
斗争严重扩大化,全县错划右派185人。(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部改正。)

  6月13日至15日 召开绥化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7月28日至30日 召开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绥化县第八届代表大会。

  7月 县少年女排参加省排球赛,获全省第一名。

  8月1日 省决定将宝山农业机器拖拉机站改为黑龙江省绥化“八一”农业机器拖拉机站。

  改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为共产主义青年团。

  12月 改中国共产党绥化县委党训班为中国共产党绥化县委党校。

  12月18日至20日 召开绥化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