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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1962年

1958年-1962年


   1958年

  4月14日至17日 召开中国共产党绥化县第二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5月28日至31日 召开绥化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8月 高级社成立不久,全县32个乡、镇变为10个人民公社。

  8月23日至25日 召开绥化县第五届妇女代表大会。

  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欧阳钦来县粉厂视察工作。

  中共绥化地区委员会、绥化地区专员公署迁往哈尔滨,改为松花江地区,绥化县隶
属松花江地区。

  绥化镇内打第一眼机电井。

  完成幸福灌溉工程,可灌溉农田65,000亩。

  在镇内南北大街的路东,建筑3层服务大楼,面积为9,600平方米,1961年交付使用,为绥
化有史以来的最大一栋楼房。

  建县陶瓷厂。

  10月 县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合并为政法公安部。

  12月 新华公社“五一”大队大豆,荣获国务院奖状。

  设县第二工业科。

  国家投资建县化肥厂。

  供销合作社与国营商业合并,改为国营体制。

  全县413名干部,到农村插队落户。

   1959年

  1月 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绥化县第二届委员会议。

  4月 幸福小型工水库建成,列入国家基本建设项目。

  开展“反右倾”运动。

  5月27至29日 召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绥化县第九届代表大会。

  5月 建国营新生林场,面积为26,820亩。

  9月25日至29日 召开中国共产党绥化县第三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隆筑中心街到东门柏油马路28,640平方米。

  设县科学技术委员会。

  设县劳动工资局,调整了职工工资。

  设县物资局。下设:燃料公司、木材公司、化建公司、金属机电公司。

  设县疗养院、敬老院,各公社均设敬老院。

  10月,建成津河中型水库,列入国家基本建设项目。

  12月6日 召开绥化县工会第五次代表大会。

   1960年

  3月4日 在火车站举行迎接首批国产“东方红”牌拖拉机典礼剪彩大会。

  8月21至23日 召开绥化县第六届妇女代表大会。

  8月 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绥化县第三届委员会议。

  9月10日 召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绥化县第十届代表大会。

  12月27日至29日 召开绥化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61年

  1月17日 诗人王书怀来本县体验生活。1978年冬回省。

  3月 将全县10个人民公社,划分为25个人民公社。

  6月5日至7日 召开中国共产党绥化县第三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绥化县第三届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7月 呼兰河上游山洪暴发,全县动员15,000人抢险,战胜洪峰,县委召开庆功大会。

  秋季,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宋任穷来绥化视察工作。

  秋季,农业遭受水灾,受涝面积达511,572亩。

  9月10日 召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绥化县第十一届代表大会。

  12月28日至30日 召开绥化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62年

  1月 纠正“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瞎指挥风、特殊风) 解决“平二调
三扣款”问题。同时,对“反右倾”运动中被批判和受株连的人进行甄别平反。

  2月 罗致焕代表中国去苏联参加世界速滑赛,获全能第六名。

  3月 兴和公社由双河划出,全县共26个人民公社。

  3月 黑龙江省林业厅在绥化建立黑龙江省绥化林业机械厂。

  3月8日 召开绥化县第七届妇女代表大会。

  城内铺下水管道2,250米。

  召开全县科学技术人员和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公社建立农业技术推广站。

  5月 各公社普遍设林业工作站。

  呼兰河水泛滥,淹没农田547,567亩。

  设绥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9月24日至26日 召开绥化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12月14日至17日 召开中国共产党绥化县第四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