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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1972年

1967年-1972年


   1967年

  2月3日 工人总部、学生总部会同县直机关红色造反团联合夺了县委、县人委的权,成立
了绥化县接管委员会。

  2月21日 工人总部与学生总部联合查封了“荣复军”红色造反联合总部。

  3月1日 成立了县红色造反总指挥部。下设工交、财贸、农机、文教、卫生、县直机关总
部。

  3月21日 成立了绥化县革命委员会,召开了30,000人参加的庆祝大会。

  7月2日 在总指挥部发动下、约50,000人参加攻打木材综合加工厂“联合造反总团”驻地
的“小白楼”,持续到了3日下午攻克。

  7月5日 在服务楼广场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庆祝”大会。会后游斗了“绥木联总的头头”。

  8月7日 召开绥化县革命职工代表大会。

  8月8日 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了“工人代表大会”、“红卫兵代表大会”、“文攻武卫指挥
部”,至此,全县实现了大联合,但武斗仍时有发生。

  10月9日 铁路司机学校学生攻打县一中红色造反团,使用小口径步枪,打死两名学生。
不久,哈林技校学生又在县电影院用匕首刺死“捍联总” 1人。届时,学生走出校门“闹革命”,
工厂工人上班干私活,制造武斗武器,各级机关人员忙于写大字报,开批判会。正常工作秩序
全被破坏,整个县城一片混乱。

  11月份 县革委组织了大批“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城乡各个单位搞“斗、批、改”。
在全国及全省形势影响下,全县城乡普遍开展了“忠字化”“红海洋”运动。大搞“三敬三祝”,
人们无论在家庭、工厂、机关、学校,每天早、午、晚必站在毛主席像前请示汇报与祝愿。同
时背诵毛主席诗词和语录。被“揪斗”人员由造反派指定时间、地点站在毛主席像前“请罪”。
全县经常召开各级“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讲用会”。频繁进行夜间游行和“庆祝”活动。农村
以生产队为单位建立了“毛泽东思想宣传站”,上工扛红旗,拿语录板,经常召开地头批判会,
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

  县火葬厂建成,开始施行火葬。

   1968年

  3月8日至12日 召开绥化县革命妇女代表大会。

  6月中旬 胜利公社胜利大队刮起龙卷风,造成严重灾害。

  独立一师农场设于永安公社境内。

  供销社商业过渡到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营商业第二次合并。后八小型Ⅰ水库建成,灌溉
面积为6,000亩。

  建县挂面厂。

   1969年

  5月 黑龙江省水利第五工程处由五常县迁入本县。

  8月 一天下午,绥胜公社三排大队五队刮起龙卷风,造成严重损失。 越南代表团一行
12人来新华公社“五一”大队考察大豆。

  改电器修配厂为电机厂。

  建县铸造厂。

  建良种场3处。

   1970年

  5月 按照毛主席“五·七”指示,创办县“五·七”大学,设6个专科,学制2年。1973
年停办。

  7月 建永安电业管理站,供9个公社用电。

  新华公社“五一”大队大豆在广州交易会展出。

  省军区后勤部“三五一”医院迁入绥化。

  建县水泥厂。

  建县卷烟厂。

  欢喜岭小型1水库建成。

  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了“五·七”干校,将“走资派”和未解放干部下放农村劳动改造。

   1971年

  1月8日至10日 召开中同共产党绥化县第六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月27日至30日 召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绥化县第十五届代表大会。

  绥化县师范学校改为绥化地区师范学校。

  设县水利科。

  本年至1972年完成泥河堤防13.7公里。

   1972年

  2月 金光春参加全国速滑赛,获10,000米第一名,全能第二名。

  黑龙江省国营农场管理局迁入绥化。

  省在绥化县设农机运用研究所。

  恢复文教党委。

  设县文化科。

  设县畜牧科。

  县城修筑中心街柏油路22,0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