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自然灾害
第七章 自然灾害
风 灾 1958年 6月中旬,在胜利公社正白二生产队境内,突然刮起龙卷风,挟带冰雹,
持续10分钟后消失。灾后查明:全村有12户社员受灾,16间房草被风刮光,约18厘米粗的榆树
被刮倒十余棵。
1965年 8月12日下午,在隆太公社金林生产大队境内,突然刮起龙卷风,风中带雨,持续
20分钟后消失。灾后查明:有6个小队的80户社员受灾,毁坏房屋108间,33人受伤,刮倒电柱
八十多根。灾情发生后,县委领导派专人奔赴受灾现场组织群众,积极救灾,并拨给该队救灾
款10,000元、木材180立方米。仅1个月就把毁坏的房屋全部修复。
1908年 6月,在胜利公社正白二生产队境内,突然刮起龙卷风,霹雷闪电,挟带冰雹。灾
后查明:全队有7户房草被风刮光,1人被雷击死。
1969年 8月,在胜利公社三排五队境内,突然刮起龙卷风。来势迅猛。风中挟雨,风向西
北,10分钟后消失。灾后查明:全队有5间房草被风刮光,刮倒马棚两间,砸死马2匹、牛3头。
水 灾 清朝宣统三年(1911年)秋,因连日降雨,呼兰、诺敏两河见面,泛滥成灾,全县
受灾面积75万亩,许多农民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民国四年(1915年)春,因积雪难消,沿河耕地多未及时播种。7月下旬连日阴雨,8月 4日
大雨倾盆,洼田皆被淹没。沿河各乡的水深3至6尺,水面宽达十余里,长七八十里,受灾面积
105万亩,是本县历史上最大一次水灾。
民国二十年(1931年),呼兰河泛滥成灾,水势近于1911年,这次洪水没有准确的记录和灾
情资料。
伪满大同元年(1932年)9月,因连日降雨,造成涝灾,受灾面积240,750亩。
伪满康德元年(1934年)呼兰河泛滥成灾,全县受灾面积364,860亩。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因连日降雨,呼兰河、诺敏河泛滥成灾,全县受灾面积31,500亩。
1951年、1953年、1956年,相继发生内涝。1956年全县受灾面积 498,990亩。新华、永安
等公社一带,积水深度0.42—0.5尺,个别公社深达1尺。
虫 灾 1977年,长发公社东北二大队发生粘虫虫灾。有的1棵玉米叶上多达152个粘虫,
是本县有史以来虫灾最严重的一次,成灾面积 7,500亩,其中玉米2,250亩,谷子5,250亩。灾
情发生后,县委有关领导奔赴受灾现场,成立了临时防虫指挥部,根据粘虫发生和发展的特点,
组织群众,先后采用了 DDV喷雾药物灭虫和人工灭虫、挖沟截虫、拢火烧虫等方法制止了粘虫
的蔓延和发展,保住了周围社队近万亩粮田。
雹 灾 伪满康德六年(1939年) 6月,在永安(现永安公社复兴大队)下一次冰雹,受灾面
积约六千余亩。
雪 灾 民国五年(1616年),在永安(现永安公社复兴大队)境内降大雪,积雪淹没了很多
房屋、井口和道路,这年天气格外寒冷,冻死很多牲畜和家禽。
震 灾 伪满康德八年(1941年)5月5日23时18分27秒,突然有如打雷似的轰隆声,鸡叫狗
咬,牲畜不安,不多时发生 6级地震,地震中心在现在的兴福公社新城大队,波及面有现在的
津河、双河、四方台、秦家、兴福等5个公社,地震持续十二分钟左右。
这次地震是绥化有史以来的最大1次,死亡128人,伤203人,毁坏房屋6,112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