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沿革
第二节 沿革
商周时期(公元前十六世纪至公元前221年),为秽貊族领地。
秦汉时期(公元前221年至公元220年),为北扶余领地。
魏晋南北朝时期(220年至589年),为豆莫娄属地。
隋唐时期(589年至907年),归黑水靺鞨管辖。
辽代(916年至1125年),为女真族居地,归属东京道。
金代(1115年至1234年),归属上京路会宁府。
元代(1279年至1368年),归辽阳行省开元路管辖。
明代(1368年至1644年),归属奴尔干都指挥使司。
清康熙十三年(1683年)至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归黑龙江将军管辖,
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至清咸丰十一年(1861年),归呼兰城守尉管辖。
清同治元年(1862年)归属呼兰厅。
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设绥化理事通判厅,治北团林子(今绥化镇)。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由厅升府。
民国二年(1913年)由府改县,归属绥兰道。
民国十八年(1929年)二月十五日撤销绥兰道,绥化县归属黑龙江省。
伪满康德元年(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归属滨江省。
伪满康德六年(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六月一日划归北安省。
1946年10月,绥化县划为绥化、绥东两县,归属黑龙江省。
1947年 2月,黑龙江省与嫩江省合并为黑嫩省,绥化、绥东两县归属黑嫩省第一行政督察
专员公署。3月,绥化、绥东两县划归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6月19日,绥化、绥东两县合并
为绥化县。9月17日恢复黑龙江省,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撤销,绥化县归属黑龙江省。
1956年,绥化县归属黑龙江省绥化专员公署。
1982年12月18日,绥化县改为绥化市,仍归属黑龙江省绥化地区行政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