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区域
第二章 区域 区划
第一节 区域
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黑龙江“将军文绪奏分呼兰厅地设绥化理事通判厅,治北团林子。
两厅以濠河(今泥河)为界,河以北津河,克木克河、努敏河、尼尔吉河、额依浑河五段纳租实
地211,981垧地属绥化”。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绥化升厅为府,辖地包括上集厂(今绥棱县)和余庆县(今庆安县)。
民国二年(1913年)绥化府改为绥化县,管辖范围包括今绥化县和绥棱县。民国三年 (1914
年),绥化县东北境设立绥棱设治局,民国六年(1917年)升为绥棱县。
伪满康德五年(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将绥化县兴农镇警察署所辖地区划归绥棱县。
1945年东北解放后,于11月13日成立了绥化县政府。此后辖区范围变化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