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城镇 公社概况第一节 绥化镇 绥化镇是中国共产党绥化地区委员会、绥化地区行政公署和中国共产党绥化县委员会、绥
化县人民政府所在地,是绥化地区及绥化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黑龙江省中南部地区的交
通枢纽。地理坐标为北纬46°38′,东经 126°59′。镇内海拔高度在173—175米之间。南距
省城哈尔滨市125公里。全镇总面积为21.4平方公里。
绥化镇原名北田林子,系因地处草原密林地带而得名。清末放荒招垦前,此地有 3大片团
林子。距今绥化镇南三十余里为南团林子,中间(今郎家寨处)为腰团林子,今绥化镇处为北团
林子。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清政府于北团林子设置理事通判厅,取名绥化。1955年设镇时,
沿用“绥化”一名,1958年绥化镇改称红旗公社,1960年恢复绥化镇名称至今。
此地放荒开垦于清同治元年(1862年)。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清政府在此地设立了绥化
理事通判厅。民国十七年(1928年)呼海铁路正式通车,从此这里交通更为便利,人烟渐稠。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此地为绥化府城区,民国初期为绥化县城镇,民国十九年 (1930
年)设立区公所,伪满大同二年(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为绥化县第一保,伪满康德二年(民国
二十四年,1935年)又改为城区,先后设保、区公所和街公所。
1945年东北光复,次年建立了绥化县第一区人民政府。1955年第一区改为绥化镇,1957年
改设绥化镇人民委员会,1958年改为红旗人民公社,1960年改为绥化镇人民公社,1969年改设
绥化镇革命委员会,1980年改为绥化镇人民政府。
1982年,绥化镇设15个街道办事处,划分为119个居民委员会,813个居民小组。全镇居民
40,625户、158,291人。
清光绪四年(1878年),绥化镇划分街基、开凿城池。清光绪十三年(1887年),又重规划城
基、建筑城墙。民国二年(1913年),划分东西大街(今中兴路)和南北大街(今中直路)。伪满康
德五年(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镇内有大小街道46条,中心大街砂石铺路,其余皆为土路,
街道狭窄,雨天泥泞。解放后,城镇建设统一规划,发展迅速。现镇内各种建筑鳞次栉比,商
业网点密布,大中小学校分布较为合理。
解放前,绥化镇经济比较落后,手工业生产虽然出现较早,但发展缓慢,伪满康德四年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手工业铺场仅有83家,多为木器、首饰、皮革、洋铁和手工修理业,
均属个体生产。商业户950家,多为个体杂货店和饮食服务店。到伪满康德七年(民国二十九年,
1940年 ),由于帝国主义经济侵入,私人手工铺场利私人商业户大量倒闭,私人商业户减少到
二百余家。
1945年“九三”后,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现镇内拥有机械制造、电子、化工、纺织、
造纸、木材、建材、印刷、五金、橡胶、皮革、陶瓷、食品、烟酒、日用工业等各类工厂 248
家。镇内商业兴旺、市场活跃,共有商业服务网点827处,年商业零售总额已达9,500万元。
镇内驻有黑龙江省所属单位21个,绥化地区所属单位3个。
镇内设有高等学校(省属)1所,中等专业学校 3所,技工学校2所,普通中学15所,小学18
所,聋哑学校、职业中学和教师进修学校及教师进修学院各 1所。镇内还设有影剧院、俱乐部
17处,有广播站、电视台、文化馆、图书馆、新华书店、评剧院、地方戏剧场、工人文化宫和
体育场、体育馆、灯光球场、公园等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和场所。还有县级以上医疗单位 8家,
其他医疗单位28家。
镇内有公共汽车,交通便利。主要街道路面平坦、四通八达,道路两侧绿树成荫。镇内设
有长途汽车客运站,每天有发往望奎、兰西、巴彦、庆安、绥棱等县和发往本县各公社的长途
客运班车。绥化火车站位于本镇东北部,是国家一等站,每日往返客车35班次,年客运量为720
万人次,年货运量达212万吨。绥化镇是绥化县及附近各县部分商品粮和农副产品的集散地。
绥化镇内街道名称表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