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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机

第二节 农机


 

  1953年,本县开始使用拖拉机,当时共有 3混合台,六十年代末发展到67混合台,七十年
代末期增加到251混合台,1982年末全县拥有各种机型的拖拉机3,040混合台。农用动力机械七
十年代初期有677台;1982年末发展到4,984台。非田间作业机具数量也有显著增长。农业机械
遍布全县农村各社、队,机械化程度居于全省首位。

  本县农业机械的发展有5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3年—1954年)为农业技术推广站经营的国营阶段。省政府拨给本县第一批捷
克进口轮式拖拉机和其它型号的拖拉机共7台,机引农具7台,分布在宝山、兴福、民吉 3个区
的农业技术推广站,机械作业面积31,500亩。

  第二阶段(1954年—1957年)为拖拉机站经营使爪的国营阶段。根据省人民政府1954年春季
发出对农业机械“集中管理,分散使用”的指示,本年8月5日在宝山公社成立了宝山“农业机
器拖拉机站”。当年全县有各种型号的拖拉机17台,其中宝山站有12台,其余 5台归兴福、民
吉两个农业技术推广站管理使用。是年,宝山站在永安、红旗、连岗等公社垦荒4,000亩。1956
年,省政府又拨给绥化“59型。拖拉机两台、“35型”拖拉机7台、“400型”联合收割机两台,
本年机耕面积达228,000亩,垦荒 6,000亩。机耕面积占全县耕地面积的23.1%。1957年省政府
又从林甸垦荒站调来大型拖拉机“斯大林80号”7台,同年 8月1日又接受解放军捐献拖拉机20
台,全县拖拉机已增加到50台,共有大型农机具 130台(件)。机耕范围由13个乡扩大到16个乡。
全年机耕面积达486,000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20%。

  第三阶段(1958年—1962年)为社营拖拉机站阶段。省农业厅决定改国营拖拉机站为社营,
将“八一”拖拉机站的52台农业机械分别下放到农村各公社。同年 3月,国产“东方红”牌拖
拉机运到绥化,县委在车站举行了隆重接车仪式。全县拖拉机已达99台,其中“东方红”拖拉
机44台。

  第四阶段(1962年—1969年)为国营拖拉机站阶段。1962年经省批准,重新建立拖拉机站,
改社营为国营。1969年农机分站扩大到23个,有各种型号拖拉机达251台,年作业量为1,267,000
亩。机耕面积占全县耕地面积的52%。

  第五阶段(1969年—1981年)为队营阶段。1969年 3月改国营拖拉机站为队营。各站的国营
工人和驾驶员下放到大队。1973年全县26个公社普遍成立了农机管理站,全县拥有拖拉机 454
混合台,年机耕面积达1,553,657标准亩,占全县耕地面积59%。随着农机体制的改革,生产大
队自营白管,由翻、耙、压扩大到整地、播种、中耕和追肥,特别是玉米、高粱采用机播后,
全县可提前1O天播完。

  自1953年农业生产使用机械开始,至1982年,农村铡草、磨米、榨油、运输等非田间作业
基本实现了机械化。

  农机具改革在1963年至1979年的16年生产实践中,不断改革了整地、播种、中耕、深松、
施肥、追肥、植保、抗旱、保墒、农建、打场、运输等12种农机具。同时,改革了“宽播耲耙”、
“七铧犁深松”、“三双播种机”、“龙江一号单播密植”、“机械追肥”以及“手扶拖拉机
进气增压”等,不断扩大了大豆、玉米、谷糜、高粱 4大作物的播种面积,提高了生产质量。
特别是1957年,农机驾驶员袁明志在七铧犁上改革了“自动随行器”,解决了“犁后喘”这个
大老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