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植树造林 全县植树造林始于1950年,所造林种有护村林、用材林、薪炭林和经济林(主要是果树)。
1976年随着方田建设,全县掀起了大规模的植树造林群众运动,以绿化“三田” (梯田、条田、
方田)、“四旁” (路旁、村旁、水旁、宅旁)为主,并制订了全县山、水、村、田、路综合治
理的总体规划,对营造防护林带提出了统一标准,即:在同一林带上强调统一树种、统一规格、
统一高度、统一造林方式。到1982年,全县“四旁”基本实现了绿化,多数社队的农田防护林
已初具规模。
历年林业生产情况一览表 单位:亩 万株
1974年全县大队联办苗圃251处,育苗面积为11,O0O亩,从事育苗的专业人员 895人,年
生产成苗3,000万至4,000万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推行了“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
制,进一步加强了林木的抚育管护,提高了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截止1981年,共造林302,249
亩,保护面积291,344亩,保存率为93.7%。全县除道路实现绿化外,栽护村林的村屯占全县总
村屯数的70%;栽风景林的村屯占全县村屯总数的50%,营造的农林防护耕地占总耕地面积的70%。
1982年,全县划出57,477亩耕地,营造薪炭林.平均每户为0.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