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营
第三节 国营
1946年,县政府公安局接收了部分私人铁工业,成立了第一铁工厂,为本县第一个国营工
厂。1948年成立了新华总工厂,下辖12个工厂企业,总厂书记与厂长由上级委派,厂部下设生
产、财务、供销、总务(含人事、保卫)等职能部门。下辖各厂设厂长、管理员、会计、总务各
1名。在劳动管理上比较松散,工人经2人以上介绍或持乡、区介绍信即可参加工作。不愿干、
不来就算退职。在财务管理上比较严格,由总厂统一核算,下达财务指标,实行限额管理,限
定分厂厂长只有5元钱的审批权限。
1950年新华总工厂改称企业公司,隶属于县政府。人、钱、物、户、供、销六权在公司,
实行统一管理。公司根据社会需要和各厂生能力,分别下达指令性计划,限期完成。坚持了
“三就四为”生产方针。根据各厂的不同生产方式,制定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各厂,公司生产
部门监督执行。
1953年,成立了人民政府地方工业科。取代了企业公司,所属各厂实行独立核算,自行管
理,建立了岗位责任制、财务审批、物资出入库、产品销售、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贯彻了
“两参一改三结合” (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领导干部、技
术人员和工人群众三结合) 的管理原则,开展了技术革新、技术革命运动。整体管理上为厂部
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1958年“大跃进”年代中,各项管理体制受到了很大冲击。工厂的各项管理一度较混乱。
1962年,国家进行了国民经济调整。关、停、并、转了一些工厂,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
提高”的工业八字方针。逐渐形成了生产、财务、设备、质量、物资、劳动六大管理体系,使
本县工业有较大的发展。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领导机关和生产指挥系统全部瘫痪。书记、厂长被“打倒”。
造反派提出了不要“管、卡、压”,不搞物资刺激,要自己管理自己等等,极“左”口号。各
项规章制度全部被破坏,大部分工人参加造反组织,制造武器,参加武斗,还有少部分工人上
班各行其是,工厂一片混乱,大部分工厂停产或吋断时续生产。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提出了“调整、改革、
整顿、提高”的国民经济发展方针,使本县工业得到了恢复和发展。推行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
分工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提出了系统地、科学地现代化企业的八大管理措施。
一、计划管理:制订长远规划、年度综合计划、生产技术准备和科研计划、辅助生产计划、
设备维修计划、劳动工资计划、物资供应计划、运输计划、成本计划、技术组织措施计划、财
务计划。二、全面质量管理:提出“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口号。建立质量管理机构。
制订质量目标计划和质量指标计划。三、劳动管理:推行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和定员,改善传
统的劳动组织,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四、物资管理:加强物资入库、保管和发放的管理,
强调物资的回收和复用。注重降低库存积压,严格采购计划,加快资金周转。五、财务管理:
加强固定资金、流动资金、专用基金的管理,不断降低成本,增加企业利润,严格财务审批制
度,实行财务审批厂长“一支笔”。六、技术管理:加强生产技术准备工作,做到生产前做好
设计准备的组织工作,工艺准备的组织工作,试制鉴定的组织工作,图纸管理和日常工艺管理
工作。七、设备管理: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坚持设备按期保养和维护,保证完好率和使用率。
八、经营管理:加强市场调查与预测,推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方针,和产品结构上强调“人无我
有、人有我好、人好我新、人新我转”的经营方针。同时确定“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种求发展”
的经营目标。
通过实行现代化企业的八大管理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本县的工业发展,产值逐年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