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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集体

第四节 集体



  

  绥化县集体商业,是从1956年完成对私人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形成的。1957年底经过大
撤大并,全县有核算单位89个,从业人员 784人。1959年到1962年经过调整,网点分布仍然不
尽合理。“文化大革命”中又进一步收缩,网点减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贯彻了“加
强领导,统筹安排,大力扶植,积极发展”的方针,到1982年末,全县集体商业共有核算单位
242个,商业网点 350个,有职工干部4,252名。当年完成营业额35,091,000元,占全民所有制
商业商品纯销售的19.3%,实现利润50万元,占全民所有制商业利润的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