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章 银行

第四章 银行



  
  绥化县人民银行是1947年 3月组建。始称绥化办事处,隶属东北银行管辖,当时人员编制
为27人,主要经办城乡存放款、汇兑、收兑金银等业务,同时还兼管望奎、绥棱、庆安、铁力
4个县的农贷业务。1951年3月在四方台镇设立了 1处银行营业所。同年4月1日,东北银行绥化
办事处正式改称为中国人民银行绥化县支行,设业务、出纳、会计、秘书 4个股,人员编制为
126人。其后机构屡经变更,到1982年末,机构设置由1951年的4个股、1个营业所发展到9个职
能股、1个办事处、5个储蓄所、2个储蓄专柜。人员编制增加到20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