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农业银行
第五章 农业银行
农业银行工作始于1956年,当时是绥化县人民银行内设的一个职能机构。26年来,随着国
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县人民银行先后3次分设和两次合并。1979年6月,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
准,单独成立了绥化县农业银行。1980年 1月,正式开始对外营业。1982年末,绥化县农业银
行辖26个农村基层营业所、信用社,本身设 8个职能股,人员编制为372人,其中信用干部149
人。本县农业银行担负着全县城乡从属于农业部类的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和生产单位的信用业
务,并代理一部分本县人民银行业务。
信贷、储蓄 1980年建行以来,农贷发放总额为 549,838,000元。农村个人储蓄存款,由
农村信用社负责办理。从1980年建行开始到1982年末,社员储蓄存款余额纯增8,627,000元。
信用合作社 信用社是集体金融组织,其信贷资金来源靠自筹资金。它所遵循的方针、政
策和原则同国家银行一样。但是它的信贷范围和对象是广大农民,它起着民间借贷的作用。
五十年代,信用社贷款对象是农业生产合作社、互助组和小部分个体农民。放款种类有:
生产费贷款、代理国家发放贫农合作基金贷款。
进入六十年代,信用社贷款对象发生了变化,除吸收农村闲散资金外,主要扶助农民副业
生产和解决生活上某些临时性的困难。这一时期的贷款对象是生产队和社员个人。
信用社贷款,是根据国家银行信贷计划的安排和自己的实际能力进行投放。从1980年到1982
年末共投放款39,30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