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建设第一章 城乡建设第一节 城区交通 照明 一、交 通
民国三年(1914年),绥化城内首次划分东西、南北街道。伪满康德五年 (民国二十八年,
1939年),城内已有46条街道。1945年东北解放前夕,城内只有东门至西门正大街1条砂石路,
其余皆为土路。
1958年,县政府动员街道居民和职工,义务修筑了一些道路。1959年铺柏油路面 327,600
平方米,修筑142,300米的三合土路和427,309米的砂石路。1964年,维修大小桥涵26个,维修
柏油路11,700平方米,同时,还维修了部分三合土路面。1965年,维修了南北大街和东西大街
两侧的人行路及部分三合土路,共计33,600平方米。1969年,修筑砂石路 1,600米。1972年,
维修东大街柏油路,新修中心街22,000平方米的柏油路。1976年,新修柏油路11,800平方米、
砂石路21,000,平方米,维修路面30,000平方米。
1980年,镇内柏油路总长由1976年的5,900米增加到6,200米。城内现有主次干道14条,其
中东西11条、南北3条,占地面积133公顷。
本县城内客运始于1979年,公共汽车公司成立时征用西郊10亩农田,建办公室、车库等,
开始有职工17名,资金14万元。为计划外国营企业,隶属县基建科。当年购置客车 3辆。1976
年11月15日正式通车。到1982年,共有客车 8辆。营运路线有两
0000154;[/$$p]为7公里。
票价初期定为每区段人民币伍分,后改为车站至东门、车站至县医院区段 1角,1978年车
站至服务楼或至运输公司票价改为1角5分,最远到地区行署为2角。
二、照 明
本县城内道路照明最初为油灯,设于主要街道的一侧,约有 1人高,镶有玻璃灯罩。民国
十五年(1926年),由东门至西门、由中心街至北二道街县政府门前安装了电路灯。
1961年,城内安装路灯50盏,主要分布在东大街。到1982年,路灯增加到64盏,主要分布
在东门至中心街一段、南北大街从南二道街至北二道街一段和北二道街到县政府门前一段。路
灯均为500W水银灯炮。1982年用电量为71,041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