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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纪律检查

第五节 纪律检查



  

  1950年 7月,成立了中共绥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配备了专职书记、秘书和兼职纪检员。
1955年12月30日,在中共绥化县委委员会议上选举产生了中共绥化县监察委员会,代替原中共
绥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会设置书记、副书记、监察员、秘书、干事等职。1959年8月5日,
将中国共产党绥化县监察委员会改名为中国共产党绥化县委监察委员会。1966年至1969年“文
化大革命”期间,党的监察组织处于瘫痪状态。1973年,中共绥化县委设纪律检查组,负责党
的监察工作。1979年,将纪律检查组改为纪律检查委员会。1982年,中共绥化县委纪律检查委
员会编制17名,设副书记4人、检查员6人。

  1950年至1982年,受纪律处分的党员2,19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