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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档案

第八节 档案



  

  绥化县解放初期没有档案工作机构,文件档案没有专人管理。1956年,中共绥化县委、绥
化县政府两个机关建立了档案室,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本机关的档案。1958年10月 3日,在
两个机关档案室的基础上,建立了绥化县档案馆,设馆长1人,档案员2人。档案馆是中共绥化
县委、绥化县政府的直属文化事业机构,隶属中共绥化县委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直接领导。
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全县档案业务的指导,兼管中共绥化县委、绥化县政府两个机关档案室的工
作。

  档案馆建立后,清理和整理了建国以来积存和零散的文件和档案。全县共整理装订档案1,886
卷。编写各种资料43卷(册),接收了中共绥化县委、绥化县政府现行机关档案,撤销机关档案。
接收和征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政权的档案和解放后本县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群
众团体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形成的革命历史档案。并开始实行文书处理部门文书立卷归档制
度,规定文书处理部门在每年 3月末前,将上一年形成的文件,按照要求,立成案卷,送交档
案馆统一管理。

  1972年将绥化县档案馆改为档案科,设副科长1人,档案员3人,是中共绥化县委、绥化县
政府直属的科馆室合一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它既负责全县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又承
担档案馆、档案室的具体业务工作。1979年根据全园档案工作会议提出的“恢复、整顿、总结、
提高”的任务,1980年开始对全县各级各类档案工作进行了全面整顿。到1982年基本完成了恢
复、整顿的任务。全县26个人民公社普遍建立了综合档案室,有 250个大队建立了档案室(柜),
共立成社队档案35,231卷;有51个工厂企业单位建立了科技档案室(柜),共立成科技档案8,858
卷。1982年末,档案馆共保存12个全宗档案。档案总数达15,137卷,其中历史档案 281卷,革
命历史档案137卷,并保存保管与档案有关的资料21种,1,500册。

  为贯彻为社会主义各项事业服务的档案工作方针,通过设阅览室、送卷到门、电话调卷等
多种形式,开展了档案资料利用工作,为党政各项事业,为研究历史和其它科学及编修地方志
等提供了大量资料。1980年至1982年3年的统计,有6,100人次到档案馆查阅档案,本馆提供档
案 7,510卷。为提高档案的利用率,本馆编制了《案卷全引目录》、《文件字号目录》、《文
件专题目录》、《人名索引》等检索工具。还编写了中共绥化县代表大会、绥化县人民代表大
会、共青团绥化县代表大会、绥化县妇女代表大会、绥化县工人代表大会,绥化县历史沿革、
大事记、概况等参考资料21种60万字。